【恐怖车祸】被捕48小时 生还者受屈变罪人:已报投诉警察课
上水火烧车恐怖意外,唯一生还者霍雅伦,于事发当日被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拘捕。事发后,霍妻于早上曾表示,认识丈夫七年多,从未见过他驾车,对警方指控感意外。目击村民也指救出霍先生时,他有自称是乘客。但当日中午,警方向传媒简述事件经过时,直指“有证据显示逃离人士是涉事司机”。警方至今晨撤销对霍的指控,并将他无条件释放。一夜间痛失两位好友,脸、手也包紥着纱布的他,在病床上忆述,过去48小时内,由交通意外受害者,无辜被当成“罪人”,内心相当难受。他诉说妻子连搭的士探病也遭司机冷言冷语,不满警方“连一句怀疑、可疑、涉嫌都冇讲,就话呢个就系涉事司机”,已向投诉警察课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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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上水粉岭围发生的火烧车意外后10小时,当时正于北区医院急诊室求医的霍雅伦(40岁)被警员通知,会以涉嫌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将他拘捕,他和妻子感到意外。霍太忆述:“当时好混乱,我哋唔识法律,虽然感到好无奈,但只能由佢话点就点”。她当时曾指,丈夫没有车牌,不会驾驶。在认识丈夫的六至七年间,亦从未见过丈夫驾车。
目击者彭先生当日正午12时21分接受传媒访问,表示当时赶到现场,见到霍于左边车身被救出,神志清醒:“伤者在左边近车门位置被救出(记者:即是司机位,还是乘客位?)乘客位。他那时说自己是乘客,指车内还有两个人。”
司机位置无人 被捕伤者黄昏获释
当日下午1时,警方向传媒交代事件,在场记者曾追问,有指姓霍伤者被救出时自称是乘客。新界北特别交通意外调查队第二队督察刘毅康回应说:“其实警方有证据显示被捕人士就是涉事司机,因消防找到两具尸体,司机位置当时并无人,相信当时逃离人士是涉事司机。”
至下午5时10分,警方发稿指“该名40岁司机涉嫌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被捕,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三月下旬向警方报到”。事发后48小时内,警方由拘捕霍到容许他保释候查,再在昨晚11时55分,回应传媒查询指,已将霍无条件保释。
不满警用词不慎 为其冠上罪人污名
本为意外中的受害者,却一度被冠上罪人的污名,“受屈48小时”,霍感到不公,“我觉得差人冇理由系电视上咁确确实实咁讲。连一句怀疑、可疑、涉嫌都冇讲,就话呢个就系涉事司机,又话自己有咩证据咁显示,有乜证据啫?纯粹系个环境,讲真𠮶句,我掂都冇掂过舦盘,你可咁确实讲出来,你差人会唔会好大问题呢?”他认为警方不应该向公众发放将未经确实的资料,现已向警察投诉课投诉。霍继称,幸事件水落石出,若继续被误解,不知如何向死者亲友解释。“我就算到时鞠躬,都会被人话,你念下我会有几难受,我个刻系几想去救佢地。
警先拘捕后释放 加重被告人精神压力
据了解,警方当时是基于车内司机位置无人,前方乘客位置的尸体,坐姿较为正常,及要先将疑人拘捕,才能进行验血、验尿等手续等因素,决定先将霍拘捕。
监察警权组织民权观察成员沈伟男指,依警方一贯调查程序,在致命交通意外中,均会将肇事司机以涉“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名拘捕,故今次处理手法属惯常做法。不过,警方这种“先拘捕、后释放”的做法或太急进,对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今次事件中,警方以环境证据作出判断,以车厢内司机座位上无人为凭,相信唯一生还者霍雅伦为肇祸司机,惟霍已受伤留院,无法逃逸,警仍将他拘捕,或有太急进之嫌。
沈续称,警方的做法有否构成滥权,则视乎其证据是否足够、合理,此案中有商榷空间。沈指警早前召开记者会,向传媒发放讯息指“有证据显示被捕人士(霍雅伦)是司机”,惟其后证实误会一场,车主郭原生(37岁)才为涉案司机,似乎有“甩辘”之嫌。
而霍身体烧伤、同事惨死,本已身心俱劳,惟再被警指为杀人凶手,沈相信霍一定程度上会感到委屈,警这种“先拘捕,后释放”的做法,无疑会加重被告人及家属的精神压力。沈续称,如霍及家属需就此向有关警员投诉,可循投诉警察课申诉,而一般案件需时最少半年时间处理。
律师:程序上属正确 发放消息可更谨慎
法政汇思召集人文浩正表示,警方于严重交通意外,为著表面证据而拘捕有嫌疑的司机为无可厚非。警方在调查后再将之无条件释放,程序上属正确。他续称,此宗非首单警方误发放资料的事件,举例为2015年,警方误拘沙田智障人士袭击一名73岁男子导致他人死亡的事件。事件发生于2015年4月,一名73岁男子在沙田一篮球场突然遇袭昏迷,送院后证实不治。警方于约19日后拘捕一名30岁智障的男子,因为此属严重罪案,警方在48小时内落案控告事主一项误杀罪。然而时隔两日后,警方翻查闭路电视才证实拉错人,拘捕男子后五日低调撤销控罪。智障男家属其后到警察投诉课投诉,监警会裁定针对九名警员的十项指控,当中包括涉疏忽职守、行为不当、捏造证据、滥用职权等的指控属实,其中四警须接受纪律覆检,另外5名被投诉警员被警告及训喻。
文浩正认为,警方遇上严重案件,为公众之情权而尽早展开记者属正确之举,但更需谨慎其词,必须在确定所有资料和证据的情况下才发放消息,否则会为案件的牵涉人带来极大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