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汉法律问题脱贩毒罪 陪审员称欲告知传媒 副庭长称前所未见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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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外籍人士涉3宗不同的贩毒案被控,案件转至高院审讯时,因控方没有直接证据,只能依赖环境证供,最后全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认为有必要就这3案所涉的法律问题转上诉庭处理。案件今(14日)在上诉庭作指示聆讯。然而有法官发现,其中一案有陪审员曾表示传媒或有兴趣,问可否向传媒谈及案件。上诉庭副庭长麦机智直言,他从事司法界40年,未曾见有陪审员提出如此疑问,认为本案所涉问题涉及公众对法治的信心,故排期于7月26日作正式聆讯,预计需时两天。

4名被告均为外籍人士

该三宗贩毒案共有4名被告分别为:洪都拉斯籍、印尼籍,和美国籍,其中第二宗案件涉及两名被告。他们全部在机场被截停,发现涉管有毒品。控方在3宗案件中,均没有直接证据指控被告,只依赖环境证供,包括第二宗案件的被告的录影会面记录,和第三案中被告和他人的电邮,以指控涉案被告知情下贩毒。而两案的法官则裁定表证不成立,继而引导陪审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现要求上诉庭厘清,控方若在案中没有直接证据,只能依赖环境证供,法庭应以甚么方式处理表证是否成立,包括辩方证据中出现的辩解等。

上诉庭副庭长对有陪审团在法官作指引时提出疑问,直言从时司法工作40年所未见,认为案件所涉问题关乎公众对法治的信心,因而准许控方要求厘清法律理据的申请。(资料图片)

副庭长称陪审团反应前所未见

上诉庭副庭长麦机智留意到,在第二宗案件中,法官在向陪审团作指引后,有陪审员曾问该案的被告会否再被检控,亦有人称觉案件情况特殊,认为传媒或感兴趣,查问可否向传媒谈及案件。麦官直言,以他约40年司法工作的经验,首次得知有陪审团追问案件的进展,形容他们的反应前未所见,认为情况涉及多项问题,包括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亦有官质疑电邮是否属传闻证供

法官彭宝琴亦称,在第三宗案件中,原审法官曾分析被告和他人的电邮。彭官问该些电邮是否属传闻证供,若是传闻证供,控方或法官可否引用电邮内容。

法庭之友派律师代表辩方陈辞

麦官最后强调,现时非要作任何预设的裁定,但希望下次聆讯时可处理相关问题。到时律政司和以“法庭之友”身份协助法庭的资深大律师黄佩琪,作进一步陈词。

案件编号:CASJ1、2、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