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牌|政府研修例改发电子通知书 确保执法人员可妥善发出告票

撰文: 马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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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今日(10日)向立法会递交文件,披露政府就推行电子交通法例修订作出建议,在电子交通执法系列推行后,将以电子告票取代实体告票,以确保可向车主妥善发送告票。修例后执法人员将以短讯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发送至车主或司机的电话或电邮地址,另外亦会把“网上通知书”上载警务处的电子交通执法专属网站,供有关登记车主或涉事司机阅览。议程将于本月17日展开讨论。

文件中指出,在电子交通执法系统推行后,警务处前线人员会在采取执法行动时使用其专用智能手机的流动应用程式拍摄现场以作为证据,并将涉事车辆或司机的资料输入手机,或使用其手机从有关车辆牌照或驾驶执照讀取该等资料,从而在合理时间内发出电子告票。

电子告票中包含两个部份,第一部份为“短讯 /电子邮件通知书”,会有违例事项或表列罪行发生的日期、时间及地点、车辆登记号码、罚款、电子告票编号和缴费号码等在讯息上,并以短讯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登记车主或司机的电话号码或电邮地址中,当中将包含足够的资料让事主知悉违例事项或表列罪行的详情并缴交罚款。

交通事务委员会建议以电子告票取代实体告票。(蔡正邦摄/资料图片)

车主或司机可上网阅览抄牌通知书

第二部份则为“网上通知书”,内客与传统纸本告票一样,将详细例明缴款方法及如何就法律责任提出争议等资料,而警方亦会将通知书上载至警务处的电子交通执法专属网站,供有关登记车主或涉事司机阅览。

文件中亦提到,现时执法人员会把告票固定于车辆的挡风玻璃上或当面交予掌管车辆的人士,而修例后以电子联络的方式发送“短讯 /电子邮件通知书”,并将“网上通知书”上戴至网站上,将可确保事主妥善收到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