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涉驾警车撞烂水龙头 向警署讹称非他所为 案件开审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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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秀茂坪分区的男警涉去年8月执行职务期间,驾驶警车撞烂一个水龙头,水柱直飞5米高,惊动附近街坊,意外后更涉向警署讹称,将警车停泊在街上,巡逻后发现警车被其他车辆撞到。男警被控不小心驾驶及妨碍司法公正两罪,今(15日)于观塘法院开审,因需时处理录音誊本和向两名与被告同车的警员发证人传票,押后至4月6日续审。男警准继续保释。
被告谭永昌,41岁,被控于去年8月7日在秀茂坪秀明道上,不小心驾驶政府一辆警车,并于同日意图妨害司法公正,即虚假地陈述当日政府警车损毁的原因。谭今否认控罪,案件正式开审。
住户看到警车撞烂水龙头
根据控辩双方的同意案情,去年8月6日深夜,隶属秀茂坪分区的被告与两名警员一同坐警车当值,被告是警车主管及司机。翌日凌晨,住在秀茂坪秀安楼的6楼住客听到楼下传来“卟卟”两下撞击声和水声,他在窗边看见街上有一辆白色车,至10分钟后该白色车驶开,他才发现那是警车,随即报警。警员到场后,发现一个水龙头被撞烂,喷出高达5米的水柱。
水务署职员发现接驳水墩的喉管损毁,经过政府化验师化验,水龙头上沾有警车剥落的蓝色涂料,推断警车可能曾与水龙头发生碰撞。警方电台职员供称,案发当日接到被告的汇报,他声称指将警车停泊在路边后,徒步巡逻,但巡逻后发现警车被撞凹,但不知被甚么车辆撞到。
辩方指联络证人有困难
辩方庭上申请法庭批出证人传票,传召当日与被告同车执勤的两名警员,明言联络他们有困难;控方指他们不会传召两名警员,但会协助辩方接触他们,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4月6日续审。
案件编号:KTCC2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