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医生李佑荣出席讲座 被指用不恰当名衔遭训斥 上诉得直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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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兼名眼科医生林顺潮的“徒弟”李佑荣医生,于2018年获邀出席讲座时,主办单位在报章广告中形容李为“视网膜及黄斑点手术专家”。该名衔非医委会可引述资历,医委会指李未有采取合适措施避免有关名称被引用,召开纪律聆讯,训斥他专业失德。李不服裁定提上诉,上诉庭今(8日)颁判辞,裁定李上诉得直,撤销对他的训斥。
指名衔非可引述资历
申请人为李佑荣,答辩人为医委会。李于2018年获邀参加团结香港基金举办的“创科博览”,出席讲座。讲题为“低头世代护眼攻略” ,李为其中一名讲者。主办单位在讲座前,在报章刊登广告宣传活动,李在广告中被形容为“视网膜及黄斑点手术专家”,但这名衔非医委会可引述资历。医委会召开纪律聆讯后,决定训斥李专业失德。
李不服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时指,医委会错误裁定他在事件没有做任何事,因此未有采取合适措施避免有关名称被引用。
上诉庭指医委会要求过度严苛
上诉庭认为,医委会并没有基础作此裁定。相反,李曾采取一些措施,如他曾向主办单位的联络人提供包含其资历的资料,当中不包括“视网膜及黄斑点手术专家”。同时,事件中亦未有证据显示,李可预计主办单位不使用他提供的资历,却用上“视网膜及黄斑点手术专家”。对于医委会认为,李应要求主办单位,就如何介绍其资历预先通知他,上诉庭认为此举对李而言是过度严苛,因而裁定李上诉得直,医委会需支付李上诉的讼费。
案件编号:CACV45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