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朱”认拒吹波仔等罪 庭上揭有3次交通刑事案底 押后判刑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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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玻璃朱”朱庭萱年初在湾仔驾车撞到一名菲律宾籍男子,事后未能向警方提供呼气样本被控,她在今(7日)在东区法院认罪,控方透露朱过去有3次涉及交通的刑事记录。朱的律师求情时称,朱已把车卖了并承诺戒酒,已有悔意,希望能轻判。裁判官严舜仪把案押后至6月28日判刑,以候其社会服务令报告。
女被告朱庭萱(47岁),被控不小心驾驶罪,及在体内酒精浓度相当可能超过订明限度下,没有提供呼气样本以作酒精分析罪,指她于今年1月28日,在湾仔道与天乐里交界不小心驾驶;及于同日同地未能提供呼气样本。
2次不小心驾驶及1次酒驾
案情指,朱在当日零时40分驾车在湾仔道时,违例左转入天乐里,车辆的左前身撞到1名54岁菲律宾籍男子的腰部。警员到场后,她在第一次酒精呼气测试下发现酒精含量超标,警员带她到警署,并要她再进行举证呼气测试,朱却拒绝。控方透露,朱有3次交通刑事案底,包括2次不小心驾驶及1次酒后驾驶。
求情称已把车卖掉
辩方求情指,朱是单亲妈妈,需独力抚养一名儿子及年迈双亲,是家庭经济支柱。她在1995年任职股票经纪,有撰写食谱及经营网上频道,并呈16封求情信。朱在其亲撰的求情信表示有悔意,承诺不会再犯,并已把车卖掉,承诺戒酒。律师又指,朱最近一次交通刑事定罪纪录是2016年1月,距今已超过5年,而是次案件亦不算严重,希望能判罚款及缓刑处理。
案件编号:ESCC 85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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