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证|5.31第三阶段要打三针 政府表明6.2起巡查各场所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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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疫苗通行证”将于下周二(31日)开始实施,政府会在“适应期”,即5月31日至6月2日凌晨零时后,到各场所视察,以掌握“疫苗通行证”适用的指明处所有否遵行规定,以及进入及身处指明处所人士,是否符合“疫苗通行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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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醒,尚未符合第三阶段“疫苗通行证”要求的市民应把握时间,在本月31日之前接种相应剂量的疫苗,其他合资格接种第三剂疫苗的市民亦应尽早接种,毋须等候至“疫苗通行证”6个月宽限期届满,以及早加强保护力。

▼疫苗通行证一览▼

非康复人士

(一)非康复人士在接种第二剂疫苗之后的六个月内,可使用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二)非康复人士如接种第二剂疫苗已超出六个月,则需要接种第三剂疫苗,方能继续使用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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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人士

(三)所有康复人士在康复后六个月内,可使用“康复纪录二维码”或带有康复身分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四)康复人士如在感染前已接种第二或第三剂疫苗,无需额外接种疫苗,可在“康复纪录二维码”到期后使用带有康复身分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五)康复人士如在感染前未曾接种或只接种一剂疫苗,需要在康复后六个月内接种多一剂(第一剂或第二剂)疫苗,方能继续使用带有康复身分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六)12至17岁的康复人士,如已接种第一剂复必泰疫苗,可继续使用带有康复身分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政府发言人表示,接种疫苗对于预防感染者出现重症或死亡高度有效,推行“疫苗通行证”旨在提升疫苗接种率,巩固防疫屏障,让香港市民继续有序回复正常生活,政府强烈呼吁仍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早接种疫苗,特别是感染新冠病毒后死亡风险极高的长者、长期病患者及其他免疫力较弱人士,应为健康着想尽早接种疫苗,符合接种第三及第四剂疫苗资格的市民亦应尽早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