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摆街站为在囚成员筹款 4成员认罪 官称活动和平判罚款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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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连去年在沙田站外摆街站,期间呼吁市民向在囚的社民连成员募捐,结果主席陈宝莹及3名义工被票控。4人今日(26日)承认没有许可证在公众地方筹款罪,陈宝莹求情解释,大型游行被禁无法募捐等情况,令社民连失去多项经费来源,加上民主党也因政府多番查询,放弃一直举行的卖奖券活动,令她认为即使申请许可都不会获批,才干犯本案。裁判官判4人罚款800至1200元。
官认为不应考虑众筹目的
裁判官张志伟判刑时指,各人没有主动拦截途人呼吁募捐,活动平和,警方也未有即时终止活动,认为法庭不应考虑众筹目的,当中亦未涉及其他犯罪行为,终决定以罚款处理。
4名被告为:刘伏枥、陈宝莹、唐婉清及周树荣,被控于2021年6月26日在沙田港铁站外,进行未经许可的筹款活动。
为4名在囚成员筹律师费
案情指,当日4名被告站在社民连所设的街站,街站有筹款箱为社民连在囚的成员筹款,包括岑子杰、梁国雄、陈皓桓及吴文远,首3名被告在街站呼吁募捐,余下一人则在派传单,惟有关的筹款活动未经民政事务署批准。
辩方求情指,活动未对公众构成妨碍或阻碍,而替他人支付刑事诉讼的律师费亦不构成犯罪,望法庭考虑罚款。
求情称多元社会应容纳民间团体
未有律师代表的被告陈宝莹则指,自大型游行被禁无法募捐、成员失去公职后,社民连失去多项经费来源,加上认为即使向民政事务署申请许可,也不会获批,才干犯控罪。她解释,当时社民连摆街站时不时被投诉触犯国安法,民主党也因政府多番查询,放弃一直举行的卖奖券活动,所以才认为即使申请许可也不获批。
她认为,多元、健康的社会应容纳民间团体的存在,而民间团体亦有经费的需要,望法庭予以考虑。
案件编辑:STS9691-969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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