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署起诉31岁男涉社交网公开两人资料 成首宗违起底罪案件

撰文: 林颖娴
出版:更新:

起底刑事化条例去年十月生效,从三方面打击“起底”罪行,包括赋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对“起底”相关罪行的刑事调查及检控权。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表示,一名31岁男子在卷入金钱纠纷后,涉嫌在社交网站披露两人的个人资料,今日(20日)正式落案起诉,被告正保释候讯,以待下周三(25日)提堂,成为首宗违反起底罪的案件。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资料图片)

私隐公署表示,今日落案起诉一名31岁中国籍男子,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中“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共4项罪行,案件将于下周三(2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现获保释候讯。

控罪指,被告涉嫌在去年10月,即条例刚生效后,与两人卷入金钱纠纷,随后在未经两人同意下,于社交网站两个不同群组,披露他们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手提电话号码、职业、住址及雇主名称。

翻查资料,私隐公署去年12月13日宣布,就案件拘捕被告,是首宗因违反《私隐条例》中“起底”罪行而作出拘捕行动的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