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突要求提前解约 九龙塘乐基幼校7月停办 逾350学生受影响
撰文: 蔡翠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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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因交通评估未能过关的乐基幼儿学校(九龙塘),曾一度徘徊“杀校”边缘。学校今早突然宣布,因业主要求提前解约,将在今年7月停办,共358名受影响学生。
创立于2003年的乐基幼儿学校,今早举行家长会解释今次事件,指已与5间幼儿学校接洽,会优先接收受影响学生,并会补贴首年入读学费差额,家长只须为学生继续缴交现时学费金额。
豁免限制费达7位数字
九龙塘乐基校监蔡周佩华透露,业主在农历新年前突然通知学校,指地政总署要求他缴付由2011年至2017年的豁免限制费,以暂时放宽租契的用途限制,并预计未来每年都要负担相关费用,因此要求提前解约。据了解,该笔费用金额高达7位数字。根据土地注册处资料显示,九龙塘乐基位处地段的业主,为文骏有限公司(MENSAN LIMITED)。
她又感激家长的体谅,透露不少家长都不舍得学校停办,提出众筹集资以缴付相关费用,但因费用庞大,实在难以解决。她指,学校将另觅新址,希望可继续办学。
教育局:同区有充足学额空缺
教育局表示会继续与校方保持紧密联系,尽力为家长提供同区学位资讯,初步数字显示区内幼稚园下学年各级整体,仍有充足的学额空缺,相信足以应付需求。
地政总署回复称,雅息士道14号座落于新九龙内地段726号,地契条款只容许物业作住宅用途,故有关物业用作幼稚园/幼儿中心是违反地契的用途限制。署方又指,该地段业权人于2014年4月提交豁免书的申请,地政处在处理豁免书申请的审批会议时,已向业权人解释豁免书的豁免限制费用将有追溯期。追溯期由2011年5月10日至2017年7月4日。
地政总署强调,地段业权人与幼稚园/幼儿中心营运机构的租约安排乃私人协议,政府无法干预。而豁免费是按既定程序收取,若偏离一贯做法,会对其他遵守地契条款的业权人造成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