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证|5.31实施第三阶段 入食肆要打齐三针 总览各项要求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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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的“疫苗通行证”将于本月31日起实施,进入倒数最后两周,政府今(17日)提醒市民,届时所有12岁或以上市民,除非取得医学豁免证明书,否则必须按政府要求接种新冠疫苗,方能符合“疫苗通行证”的要求。
以康复人士为例,康复后六个月内可使用“康复纪录二维码”进入相关场所;若感染前已打两针或三针,则无需额外接种疫苗,该“二维码”到期后可继续使用。非康复人士则需已打第三针,其“疫苗通行证”始有效,但打第二针后未满六个月除外。

▼疫苗通行证一览▼

非康复人士

(一)非康复人士在接种第二剂疫苗之后的六个月内,可使用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二)非康复人士如接种第二剂疫苗已超出六个月,则需要接种第三剂疫苗,方能继续使用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康复人士

(三)所有康复人士在康复后六个月内,可使用“康复纪录二维码”或带有康复身分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四)康复人士如在感染前已接种第二或第三剂疫苗,无需额外接种疫苗,可在“康复纪录二维码”到期后使用带有康复身分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五)康复人士如在感染前未曾接种或只接种一剂疫苗,需要在康复后六个月内接种多一剂(第一剂或第二剂)疫苗,方能继续使用带有康复身分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六)12至17岁的康复人士,如已接种第一剂复必泰疫苗,可继续使用带有康复身分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政府提醒,尚未符合第三阶段“疫苗通行证”要求的市民,尽快在本月31日之前接种疫苗。政府亦呼吁其他合资格接种第三剂疫苗的市民,无需等候至“疫苗通行证”六个月宽限期届满,应尽早接种第三剂疫苗。

发言人强调,虽然近日疫情稍为缓和,但Omicron变异病毒株传播力极高,市民仍须保持警惕。接种疫苗对于预防感染者出现重症或死亡高度有效。发言人指,强烈呼吁仍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早接种疫苗,特别是感染新冠病毒后死亡风险极高的长者、长期病患者及其他免疫力较弱人士,应为自己健康着想尽早接种。符合接种第三及第四剂疫苗资格的市民应尽早接种,以为本港建立防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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