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查案后向两涉案人借共106万 获1人免息借6万 认收受利益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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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调查组的女警,涉嫌在处理两宗案件后,仍与案件的报案人及被捕人士联络,并先后向二人借款100万及6万元,并称会愿意支付利息,其中一未有被起受的被捕人士愿不收利息地借她6万,另一名盗窃案的报案人则拒绝。廉署接手调查后发现女警未有申报有关借款。女警今(6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两项罪名。裁判官刘淑娴将案押后至8月12日再提讯,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女被告区嘉曼,47岁,承认一项订明人员索取利益,及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她原另被控告一项索取利益罪名,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食肆窃案报案人拒借款

案情透露,被告案发时派驻东区警区刑事调查队。2019年11月,区获指派处理一宗涉及一食肆的盗窃案,她并曾与报案人会面。区于2020年1月8日致电该报案人,并向对方借贷100万元。她又向报案人发送手提电话短讯,建议对方签署借据,她会每月还款20,000元及支付利息5,000元。报案人拒绝她的要求。

女警查打斗案后续与被捕人保持联络

案情又指,区于2019年8月底曾被指派处理一宗打斗案时,她并有为该案的被捕人进行警诫会面。同年9月底,警方因证据不足而终止调查该案,但区其后仍与该案的被捕人保持联络。

被捕人愿借6万不收利息

区于2020年5月8日向该被捕人表示需要用钱,向对方索取贷款60,000元。区表示愿意两星期内还款,并会支付利息20,000元。被捕人只需区偿还贷款,并于2020年5月11日借了60,000元给区。

区早前已认串谋洗黑钱罪

廉署指区从来没有向行政长官申请特别许可,索取及接受上述贷款。区早前另承认两项串谋洗黑钱罪,同样被押后至8月12日判刑。

廉署称重视公务员诚信

廉署发言人称,廉署十分重视公务员诚信,一直与警方保持紧密合作,为所有新入职及在职的警务人员,提供诚信培训及定期复修课程,以巩固他们的防贪意识,提高其对贪污、利益冲突及其他诚信挑战的警觉性。

案件编号:ESCC 214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