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人大选举新规定:须声明拥护宪法 禁收外国资助 否则面临DQ

撰文: 冯巧欣
出版:更新:

在北京,人大将会审议香港及澳门人大代表的选举办法草案。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下午发表草案说明。香港及澳门的人大选举将有新规定,参选人须在登记表声明拥护中国宪法及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另规定不得接受外国资助,违者会被人大常委会裁定当选无效。

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将会就港澳人大选举办法的草案作出说明。(新华社)

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下届港区人大选举办法的草案。草案新增规定,包括参选人须在登记表声明拥护中国宪法及香港《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违反声明内容的参选人,或不被列入候选人名单或被除名。

王晨又解说指,为了防止外国势力干涉选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规定参选人不得接受外国组织或个人的直接或间接资助,并在参选登记表作出声明;若被发现接受外国资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可确定其当选无效。”

当选之后亦有“DQ”机制,草案列明,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违反声明内容,亦可被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终止资格。

第十三届港区人大选举新增规定:
须声明拥护宪法及基本法
不得接受外国资助
履行职务时不得违反声明

王晨说明草案时指,今次港区人大选举办法草案,应体现“基本不变,适当完善”的原则,保持选举办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候选人条件、收取资助、终止资格等方面作出必要的补充和完善性规定。

至于港区人大选举程序维持不变,港区人大代表是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会议”投票选出,候选人须由选举会议成员十人以上提名;候选人应多于选举名额,即进行差额选举,并采用不记名投票。

人大明年换届料约十人换班

五年一届的港区人大选举于2018年3月换届,预计于今年底举行选举。根据历届经验,现时36名港区人大代表中,约三分一因年龄及任期届满而退任,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港区人大团长谭惠珠、以及港区人大刘佩琼、梁刘柔芬、王敏刚等,已表明不会连任;现年67岁的史美伦、68岁的刘健仪明年底亦“够钟”让位。内地官场有“七上八落”的不成文规定,即年过68岁便要退下火线,故来届港区人大,将腾出约10个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