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区议员何惠彬涉违禁制令 FB发帖煽动向警用暴力 判缓刑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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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于2019年颁发临时禁制令,禁止在网上媒介传播煽动暴力资讯。时任元朗区议员何惠彬涉于翌年发出帖文,内容包括“你唔敢出手打X差佬,就注定比班仆X食住”等,涉违反该禁制令。何被控藐视法庭,早前承认责任,今(27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监禁1月,缓刑1年,并需支付10万元的讼费。法官在判辞指,帖文中涉及的暴力程度非最严重,并考虑他在收到律政司的信件后,已尽快移除帖文,现已深感后悔,认为判处缓刑已足以反映本案的情况。

判辞透露,何惠彬的Facebook专页在2020年5月22日发表帖文,内容为:“衬任醉醉地同你地讲 你唔敢出手打X差佬(第日系打X国安) 就注定比班仆X食住 而家冇人同你地讲道理呀 而家讲拳头 你敢搞正佢 就有出路 眼前选择得两个:你条命 同埋香港”。

律政司因此去信何,指该帖文涉违反禁制令,而何于月底移除它。

何惠彬承认藐视法庭,今被判缓刑。(朱棨新摄)

何的代表大律师 其重犯的机会不高

何的代表大律师指,何因疏忽而藐视法庭,在律政司要求下已移除帖文。大律师强调何已有真诚悔意,重犯的机会不高。

法官高浩文在判辞提及,律政司在2021年9月、即事件的15个月后,才开始控告藐视法庭的程序。律政司一方解释,因需时调查,包括确认是否何撰文。法官则认为,何在案中未有隐瞒其身份,认为15个月的延误属不能接受。

在判刑方面,法官指,何在案发时为区议员,有其责任和影响力,因此应该顾及自己的行为。即使“醉酒”,他也不应让自己的言论越过界线。

法官指帖文中提倡使用暴力的程度 非最严重类别

但法官亦认为,帖文中提倡使用暴力的程度非最严重类别,只是使用“拳头”、“打”等字眼,而非涉及刀枪一类。法官并接纳何现已深感后悔,明白自已犯错。法官认为,判处缓刑已足以反映本案的情况,遂判他监禁1个月,缓刑1年。

对于律政司一方要求何支付约24万元的讼费,而法官考虑何的情况后,决定判他需支付10万元的讼费。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高级督察戴雄表示,欢迎法庭的判刑。他又透露,就法庭因应社会运动颁下的三个禁制令,警方处理相类的案件共28宗,其中7宗已审结。就判辞提及的延误问题,戴雄回应指此类案件搜证繁复,需若干时间处理,才可带上法庭。

案件编号:HCMP 127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