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行政长官收受利益案 将于下周一进行审前覆核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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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名,上月经审讯后陪审团未能达成裁决,控方早前已表明案件将重审,法官陈庆伟亦称会于本年九月审理。根据司法机构的网页,案件定于下周一(13日)进行审前覆核,预料需时约30分钟。
被告曾荫权,72岁,被控一项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指他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接受深圳福田东海花园三层式住宅的整修及装修工程,及后于上述时间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身份,批准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后改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DBC)提出的声音广播牌照申请、交还用于提供AM电台服务的声音广播牌照申请,以及李国章以该公司董事兼主席身份作出控制的申请。法官早前下令案件于今年9月重审。
案件编号:HCCC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