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葵涌邨单位门钟门柄吐痰 技术员认罪囚30天 官斥自私无公德心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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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邨于本年1月爆发大规模疫情,逾百居民确诊。惟网上当时流传一段影片,一名男子疑在葵涌邨春葵楼内向单位的门钟、门柄吐痰,事件引起邨内居民恐慌,涉事男子事后到警署自首。该男子原被控一项游荡罪,案件今(26日)在西九龙法院再讯时,控方撤回该罪,改控两项在公众地方吐痰罪,被告承认所有控罪,案情指他在警诫下称因“饮水浊亲”,才会吐痰。主任裁判官徐绮薇直斥被告行为自私、没有公德心,更缺乏正常人应有的卫生标准,终判其囚30天。

被告吴麟聪(35岁,技术员),被控于2022年1月22日,在葵涌邨春葵楼两个单位外,将痰吐在公众地方,而该处非供污物、污水或废水用的容器或沟渠。辩方求情指,被告现已感到后悔,明白其所作所为令人非常厌恶,希望向社会大众致以深切歉意。另被告由被捕至今已遭还柙3个月,希望法庭能以罚款处理本案。

辩方指被告现感后悔 向社会大众致以深切歉意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在第五波疫情严重之时,故意向相关单位吐痰,行为自私,不顾他人健康,有散播病毒的风险。裁判官另斥被告没有公德心,缺乏正常人应有的卫生标准,认为罚款未能反映案情严重性,终就两罪判其囚30天。

警诫下称“饮水浊亲” 才会吐痰

案情指,于本年1月23日,网上广泛流传一段片段,显示一名男子在葵涌邨春葵楼9楼走廊游荡,并向两个单位的门和门钟吐痰,且没有戴口罩。由于当时正值第5波疫情,片段导致公众的广泛讨论及担心。

及至1月24日,有市民致电警方表示认出片中男子身份。同日下午,被告自行前往警署被捕,在警诫下表示当日是想到春葵楼8楼找朋友,但因有严重敏感,“饮水浊亲”才会吐痰。被告另指他是因在片段中认出自己,决定到警署自首,希望可向警方解释事件。

案件编号:WKCC39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