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告议员】特权法仅保障议员席上发言 立会查UGL影响待观察

撰文: 冯巧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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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史无前例民事控告立法会议员梁继昌诽谤,引起外界担心造成寒蝉效应,或干扰立法会调查梁振英收取UGL报酬。不少读者有疑问:一,为何受《特权法》保护的立法会议员会被控告诽谤?二,案件会否影响立法会刚开始的UGL专责委员会调查?三,梁振英是否以私人身分控告议员,不涉公帑?

梁继昌向记者的发言,不受特权法保障。他今天批评梁振英控告议员,是开坏先例。(罗君豪摄)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的会议上发言,不受法律追究。”
《基本法》77条

UGL委员会受特权法保障 寒蝉效应待观察

多名立法会议员今早陪同梁继昌见记者,批评梁振英开坏先例,又质疑梁振英行动的目的,是要影响刚开始的立法会调查UGL专责委员会的工作。翻查入禀状,梁振英一方要求法庭颁下禁制令,禁止梁继昌或其助理等人,以发布、印刷、书写等方式再发表诽谤性言论。一旦法庭批出禁制令,会否影响立法会调查工作?

调查UGL专责委员会按《特权法》成立,议员在席上发言亦受保护,理论上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再质疑梁振英收取款项及有否被调查。梁继昌表示相信司法制度公平公正,诉讼不影响他在调查UGL委员会的工作。林卓廷接受查询时指,将会在调查委员会上“照讲,唔理佢(梁振英)”,相信只要符合“公平处理”(fair comment)原则,不会受影响。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亦表示,根据《特权法》,议员在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发言,可享法律程序豁免权,相信不影响在立法会调查UGL事件专责委员会的工作。

然而,特首控告议员会否造成寒蝉效应,调查时有顾忌,影响难以量化,还有待观察。

立法会调查UGL委员会制定调查范围 料明年3月交报告

今早出席记者会的民主派议员当中,梁继昌、林卓廷、杨岳桥均是调查UGL专责委员会成员。(罗君豪摄)
“不得因任何议员曾在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席前发表言论,或在提交立法会或委员会的报告书中发表的言论,或因他曾以呈请书、条例草案、决议、动议或其他方式提出的事项而对他提起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
《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4条

梁振英称自行支付讼费

第三,民主派议员关注梁振英是用公帑或是私人提出诉讼。据了解,梁振英过去数天都是透过私人律师行向梁继昌采取法律行动,而非律政司,入禀状亦无提及其行政长官身分,只填报住址为礼宾府,意味今次民事诉讼是梁振英的私人诉讼,不涉政府决定或公帑。特首办中午透过政府新闻处发稿回应指,梁振英表示有关诉讼费用由他本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