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硬物掷鸽为煲汤 服刑逾30年不知生命价值已改变 囚4.5月
七旬清洁工被发现用硬物掷野鸽,被捕后直认想拿鸽回家“煲汤”。他今(21日)在九龙城法院认罪,被告因谋杀罪曾在狱中服刑超过30年,其律师求情时指,他因在囚太久,未能理解社会对动物的生命价值已有改变。惟裁判官却指,被告早前已因同类案件被判缓刑,但他仍重复再犯,判他入狱2个半月。另因违反缓刑令,要加监2个月,总刑期4个半月。
被告邓创树(71岁,清洁工),承认一项企图残酷对待动物,及一项残酷对待动物两罪,指他于2021年9月27日,在九龙城马头围道及农圃道交界之行人路,企图恶意对待一群野鸽,另于同 月 30 日在同地恶待一只野鸽。
案情指,2021年9月27日渔护署人员在案发地点,向野鸽喂绝育药时,见到被告在地上拾起硬物掷向一群野鸽,但无野鸽受伤,之后被告逃去。被告在同月30日,又被目击在地上拾硬物掷向一群野鸽,及后被告尝试上前拾起一只白鸽,但遭渔护署人员喝止,被告逃去,但该白鸽已死亡。被告在10月1日被捕,他警诫下认曾用石头掷野鸽,图令牠们受伤,从而更容易捉牠们回家“煲汤”。
求情称已明白要尊重生命
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人生中有30多年都在监狱渡过,出狱后正面、勤劳,现时担任清洁散工,月入约2000至3000元。被告亲撰的求情信显示,他已明白动物也有生命,应予以尊重,正如他会爱惜植物一样。
律师指相信教育能令被告改变
对于被告早前已有另一次杀鸽案底,律师称因当时未有人对被告进行生命教育,又指社会对动物的生命价值随时代不断转变,被告在囚逾30年,需要时间改变对生命的概念,相信透过教育能够改变他。辩方又指,被告现已真心理解条例精神,对生命价值判断已有不同,不会重犯,又指被告犯案非因心理变态,只是为生活需要而已。
官指被告曾被判缓刑仍重犯
裁判官却称,随时代进步,教育水平提升,大众对生命的看法有所改变,对于毋须随夺生命的动物,不可随便伤害牠们,即使被告因长时间拘留,与社会脱节,但早前被判缓刑应已对被告是当头棒喝,他却重复再犯,最终判他监禁2个半月,而由于他在缓刑令期间犯案,该案的刑期要即时执行,被告共被判4个半月监禁。
案件编号:KCCC287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