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私家医生可网上申请两款口服药 供应商直接派至登记诊所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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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冠疫情逐渐缓和,政府早于4月2日已宣布,将陆续向私家医生免费提供新冠口服药物,以减低病人情况恶化的风险。政府今日(11日)公布,已通知私家医生,若已登记使用“医健通”,可透过特设网上平台,要求两款新冠口服药物。药物供应商将于第二个工作天,派发至登记的地址。当局提醒,每次最多可要求十次疗程的药物,不得向病人收取该药物费用。
▼两款治疗新冠肺炎口服药▼
医生必须已在“医健通”登记
政府公布,卫生署今日发信予已登记使用“医健通”的私家医生,向他们告知日傍晚起,可透过特设网上平台,要求提供两款新冠口服药物,即辉瑞药厂的帕克斯洛维德(Paxlovid),以及默沙东药厂的莫纳皮拉韦(Molnupiravir)。
政府指,若私家医生想处方新冠口服药,必须已在“医健通”登记,以便记录处方。登入并在网上平台提出要求后,药物供应商会直接派发药物,到他们于“医健通”登记的其中一个指定应诊地址。
▼记者实试一款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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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供应商翌日送抵诊所
若在周一至周五下午四时前提出要求,药物供应商会尽量于第二个工作天处理。私家医生每次可提出不超过十次标准疗程的抗病毒药物。抗病毒药物的分发,将视乎药物供应和医生的使用情况。
医管局已就药物发出指引、使用药物须知和其他注意事项,均可于网上平台下载。局方提醒,私家医生须遵守医管局的疗程指引,不可向病人就新冠口服药物收取任何费用。
卫生署亦提醒,在《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规定,新冠病毒为法定须呈报的传染病,所有个案须向卫生防护中心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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