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首轮5千元限期至10月底 失卡者更新资料5月初可获补发

撰文: 梁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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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周四向全港派发首轮消费券,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今日(4日)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称今次特别延长使用期限,考虑到市民疫情下购买抗疫物资的经济压力,希望尽快帮忙纾困。又呼吁市民可待疫情受控时再出外购物。她提醒,选用八达通收款的市民可透过手机应用程式确认,只要于本年12月31日前领取第二期消费券,款项都不会消失。

当日3个电子平台帐户将获一笔过5,000元,八达通则分两期发放,领取第一期4,000元时,由于其储值上限只有3,000元,故取首4000元时,用者使用余额低于3,000元时,系统会自动增值余下的1,000元,如近日遗失过八达通卡,可更新资料后,但会于5月1日才获补发。

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欧嘉乐摄)

政府周四向全港派发首轮消费券,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表示,去年已经登记的用户将会自动透过不同电子钱包平台收取。八达通用户则先获得4,000千元,其后可分别于5月至6月期间领取余下消费券

王学玲特别提到,今次消费券使用期较长,首轮于4月7日发放后,限期为10月31日。她呼吁市民疫情好转后再外出消费,亦不需心急领取使用八达通,可透过手机应用程式收款。她指,八达通将储值上限由1,000元提升至3,000元,市民一旦使用余额低于3,000元时,系统会自动增值余下的1,000元。

王称,鉴于不少市民因为疫情下面对经济压力,不少市民需购买抗疫物资,故安排在4月发放,希望可纾困,同时又可待下半年疫情受控时,不同行业陆续恢复,相信到时商户将推出优惠刺激经济。

她提醒如果遗失八达通卡,可打热线或透过网上更新资料,但最快要到下月1日才能领取第一期消券,至于另外3个电子支付平台,可以更新资料后的两星期内补发。

她另外提到已经与第二轮有兴趣的承办商会面及留意商户,以防有套现及海外使用消费券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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