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待菲佣迫饮加洗洁精粥水 女教师脱罪 官指事主供词自相矛盾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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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女教师被指因不满家中女菲佣的工作表现,在16个月间多次袭击对方,包括扯女佣头发并推她的头撞向墙、逼女佣吞下混有洗洁精的粥、掌掴及用镬铲打其肚及大腿等。被告早前否认普通袭击、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等6罪受审,案件今(30日)在西九龙法院裁决。暂委裁判官李卓慧直斥事主供词自相矛盾、匪夷所思,多次在庭上更改证供,加上警方未能在现场检取事主指称的洗洁精、镬铲等袭击物件作证物,不接纳其证供。反观被告作供合情合理及清晰,更有相片、收据及通话记录佐证,终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兼获讼费。

被告麦佩珊( 35 岁,中学教师)被控普通袭击、意图损害而施用有害物品、刑事恐吓,及3项袭击罪,指她于2020年2月至2021年5月期间,在荃湾韵涛居B座某单位,多次袭击菲律宾籍女子PALES Eden Gumba,以及施用洗洁精意图使Eden精神受创,及威胁会使Eden的人身及财产受损害而受惊。

被告麦佩珊今被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资料图片)

声称遭被告以镬铲打 警方从未在案发地点找到镬铲打

李官裁决时批评事主的证供自相矛盾、匪夷所思,经常随著盘问方向修改答案。如就事主初时指遭被告用平底镬打大髀,但得知现场未有发现平底镬后,又改口称是以镬铲袭击,惟警方同样没有找到镬铲;另就恐吓事件,事主称被告曾扬言:“今日系5月29日,系你出粮日,我唔会出粮畀你”,惟被告过往均是在每月1日出粮,事主亦同意被告从未拖欠过薪金。

至于指遭被告抓背的事件,李官指事主在书面供词称被告仅单手抓其背部一下,但作供时又改口是双手各抓一下。之后被质疑抓两下为何会导致背部出现18条方向及深浅不一的伤痕时,事主又突然改称某些伤痕是以前造成的。另据事主形容,被告当时袭击其的姿势奇怪且有一定难度,惟事主既未闪躲及未以手阻挡,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裁判官指事主PALES Eden Gumba(右)的证供自相矛盾、匪夷所思。(资料图片)

指事主说法前后不一

李官续引述事主声称遭被逼吃洗洁精粥一事,质疑事主对当时有否其他人的前后说法不一。另由于警方未能在案发地点检取该洗洁精化验,故法庭不能就此推断当中成分为有害物质。加上,事主自言在食用洗洁精后并未求医,欠缺进一步资讯推断。

对于事主早前称,因害怕遭解雇而未有将事件告知中介公司及朋友,李官认为事主理应知道自己有权要求中介公司为她寻找下一份工作,且向朋友诉苦亦不会使其失去工作。另事主又曾言因担心被告会将事件“反转嚟讲”而未有报警,惟李官直指事主作为受害者面对施袭者却反怕被冤枉,让人摸不著头脑。

案件编号:WKCC 258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