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合约|政府因应疫情 准雇主延长现有外佣合约 最多半年

撰文: 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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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新冠疫情持续,政府今(25日)宣布,将容许雇主延长其即将离任外佣的现行合约期最多半年。所有在2022年6月30日或之前届满的外佣合约,劳工处处长已原则上同意,“标准雇佣合约”第二条款所订明:雇佣期可在有关雇主及外佣双方同意下,延长最多6个月,如果合约已根据早前宣布的弹性安排获准延长,其再度延长合约有效期限的申请将不获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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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表示,如果新聘请的外佣未能于上述6个月的延长期内获安排来港,而雇主需在该6个月的延长期后继续聘请外佣,应考虑申请与现任外佣续约。

当局称,外佣在现行合约届满后与相同的雇主续约,或将会与新雇主开展新合约,可在其原雇主或新雇主同意下,向入境处申请延后返回原居地,有关延后以由现行合约完结后起计不超过一年为限。若外佣未能在一年期内返回原居地,可在其雇主同意下,并于外佣逗留期限届满前8星期,向入境处申请进一步延长逗留期限,直至合约完结。

政府提醒有关雇主和外佣,上述弹性安排须由雇佣双方同意,而外佣返回原居地的规定仍然适用,雇主应安排外佣在已延长的逗留期限内返回其原居地。当局会密切留意情况,在有需要时检视上述措施及弹性安排。政府亦提醒雇主和外佣,应留意外佣的逗留期限及其护照的有效期,及早提出签证申请及换领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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