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土地行政程序减申述次数 关注团体斥逆世界潮流、违规划本质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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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去年已提出要精简本港土地行政程序,发展局今日(16日)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建议采取一系列修例。本土研究社成员陈剑青认为,今次做法如“大倒退”,对土地发展的公信力有很大损害,“好似觉得市民意见系多余、冗赘、重复。”
同时,绿色和平又批评,若容许“边填海、边规划”,质疑难以说服公众当局填海的必要性,担心大大提高规划失当的风险,亦改变了实行超过20年的行政安排,削弱城规会及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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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展局的建议,可考虑限制申请修订图则的人为土地业权人或公职人员。换言之,日后的关注组织不能再透过改划土地用途阻止发展。另外,当局亦建议取消多轮接收申述及意见的步骤,过程中只邀请公众作一轮申述,同时又拟改变现有的公听会安排,考虑授权城规会,当成员希望就个别申述作查究,才会邀请有关申述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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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研究社成员陈剑青认为,今次做法如“大倒退”,亦改变了城市规划的根本价值。(资料图片)

公众提交规划曾成功 保政府山历史建筑

本土研究社成员陈剑青认为,政府称要精简程序、加快土地供应,但同时取消公众的土地改划权,认为后者与精简程序并不相关,犹如“趁火打劫”,将公众参与的权利一并取消。

翻查资料,有关手段过去曾有“成功例子”,例如在2011年,中区政府总部用地的发展计划被受争议,“政府山关注组”曾向城规会提交规划申请,要求将相关中区旧政府总部用地列为“历史保护区”,最终政府放弃将西座拆卸。

本土研究社:做法如逆世界潮流

陈剑青强调,城市规划的根本价值,是普通市民均是持分者,故不同人都可就土地发展发表意见或申请改划,而政府2005年修订城规条例时,亦已开始加入公众参与。不过,今次的修订,却同时减少市民的申述次数等,就如重新介定城市的“持分者”,又形容做法逆世界潮流,“世界潮流讲求进一步公众参与,但今次修订,好似敌视民意参与,觉得民意参与系土地发展障碍。”

绿色和平批评,若土地用途未落实,质疑难以说服公众当局填海的必要性。(资料图片)

环团忧“边填海边规划” 难说服填海必要性

此外,今次修订亦建议容许“边填海、边规划”。绿色和平批评,填海工程的设计取决于土地用途,若土地用途未落实,质疑难以说服公众当局填海的必要性,担心将大大提高规划失当的风险。

绿色和平指出,现时填海工程进行前须拟备法定土地用途图则的行政安排,已实行了超过20年,而该行政安排在1990年代确立,旨在回应公众在大型填海项目没被充份咨询,及城规会未能在事前充足讨论的关注。因此,他们批评“边填海、边规划”的建议,实质削弱了城规会及公众监督,质疑有违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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