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检测阳性无交樽女子无法打疫苗 张竹君:2.26前须核酸检测
疫苗通行证制度规定4月30日起,市民必须已接种两针新冠疫苗,否则失效。有市民接种首剂疫苗后染疫,她称拿到樽仔采样后,却未能找到人代交樽,以致无法作核酸检测确诊;由于她是在2月23日快速抗原检测阳性,也不符合经平台呈报而列为确诊者。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传染病处主任张竹君在今日(14日)记者会表示,快测平台只接受2月26日后的呈报,此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重申并不建议市民为疫苗通行证而提早打针。根据专家建议,患者最快可在康复后三个月打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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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采样后无法找到人交回樽仔
市民黄小姐于2月23日透过使用快速测试得知自己染疫,确诊后虽然取得样本樽,但采样后曾打逾百次热线,也无法预约“收樽仔”,亦找不到亲友送样本,因此无法供卫生署作核酸检测。感染期间,她曾致电指定诊所预约求诊,惟诊所电话一直无法接通,也曾预约视像诊症,但同样没有下文,至2月28日终康复。
黄小姐续指,她在康复后难以取得疫苗豁免证明,她曾致电私家医生索取证明,但对方却要求她必须出示证明确诊的短讯。虽然后来政府推出快测阳性呈报平台,但只接受2月26日起确诊的人士呈报,黄小姐尝试在平台呈报,但呈报后却没进一步收到短讯,只打了一针疫苗的黄小姐结果无法索取疫苗豁免证明。
张竹君:2.26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张竹君今日在记者会回应指,现时只接受2月26日后的快测呈报,在此前的个案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才能获得确诊证明;如果市民一直没有呈报,卫生署无法补发检酸确诊证明。
另外,她亦不建议市民为疫苗通行证而提早打针,并应跟从委员会建议,康复后3个月才打第二针。
黄小姐明言不满意卫生署的答复,虽然早料到政府不会补发确诊证明,但质疑政府是否应采取一刀切措施。她解释自己早前“已经做哂所有嘢”,并非不想交样本。
第二阶段的疫苗通行证即将实行,她表示“得一针好唔方便”,感到十分苦恼。她建议,政府可考虑稍后新增措施让市民补领确诊证明,但当然市民也要提供足够证据。
▼7张图片解释疫苗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