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令|警方:协助卫生当局执行 患者拒绝配合可被判监2个月

撰文: 江丽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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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波疫情持续,不少患者滞留社区,警务处今日(7日)表示,当卫生当局向围封强检中检测呈阳性的市民发出“隔离令”,警方会协助执行,呼吁市民应当遵守“隔离令”,若相关人士拒绝配合,或会违反妨碍公职人员的罪行,可被罚款5,000元及判处监禁两个月;如确诊人士在隔离期间离开隔离地点,亦有机会被罚款5,000元及判处监禁六个月。

▼3月7日 柴湾怡翠苑畅怡阁及逸怡阁围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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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现正全力支持政府对抗第五波疫情,当政府进行围封强检,受检人士须在其处所等候,直至所有人完成检测,并大致确定结果,方可离开其处所。在卫生当局向围封强检中检测呈阳性的市民发出“隔离令”,警方会协助执行。

警方呼吁,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市民应当遵守“隔离令”;并指根据第599章《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相关人员有权把有关确诊人士带到社区隔离设施,如相关人士拒绝配合,可能违反妨碍公职人员的罪行,可被罚款5,000元及判处监禁两个月。如确诊人士在隔离期间离开隔离地点,亦有机会被罚款5,000元及判处监禁六个月。

▼3月7日 启德启晴邨赏晴楼、满晴楼、悦晴楼围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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