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谭得志摆街站发港独辱警言论 11罪成 官斥想获选票入立法会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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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前成员谭得志(快必),被指在2020年多次摆街站时发表煽动言论,包括多次提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口号,被控14项罪名。他早前否认所有控罪受审,案件今(2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法官陈广池除了骂女途人“大陆喱”等两项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及一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不成立外,其余11项罪名全部成立。陈官更指谭发表这些煽惑言论,目的是想激起对抗情绪,从而获得选票进入立法会。他把案押后至3月31日判刑,以候谭的背景报告,期间谭须继续还柙。

被告谭得志(49岁)否认发表煽动文字、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共14罪。

控方指,谭在2020年1至7月期间,出席或主持多个公众集会,又在街站宣传和参与游行,并多次喊叫包括:“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解散警队,刻不容缓”、“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等口号。

他曾在大埔海滨公园举办的公众集会,参与者大多数为学生,谭带领在场人士喊叫:“黑警死全家,死完男家,死女家, 死完阿爸,死阿妈,死完姑妈,死姨妈”,对警方作无根据的指控,并鼓励对抗警方,主张就主权独立进行讨论等。

此外,谭亦被指明知警方反对而参与2020年1月在铜锣湾游行,并设街站,呼喊辱骂言词及粗言秽语,期间有数十名人士在围观。此外,谭亦被指在牛头角、黄大仙、观塘、蓝田等地区设街站时,发布煽惑憎恨中国政府等言论。

法官陈广池指被告谭得志发表煽动言论,鼓吹他人对抗,是想激化对抗情绪来使人们投他一票,从而进入立法会。(资料图片)

指辩方专家以搜索次数作基础不科学

陈官在裁决时称,辩方专家梁晓姿教授,以GOOGLE搜索次数作为一种论点基础,陈官认为属十不科学的做法,又指梁的报告引用了不少匿名的意见,她亦未有阅览过警方的社会活动分析报告,认为其研究方法有违专家证人应有的责任,失去中立持平的立场。相反,他认为控方专家刘智鹏教授有解释“光时”的意思,认为这有指造成领土从国家主权分离的结果。

指谭叫人散步是说反话

陈官续指,从录像证据所见,谭在案发期间多次在公众地方展示标语,又带领民众叫口号,包括“光时”、“解散警队,刻不容缓”等,更不时辱骂警方及其家人,在多次警告下亦未有收敛。虽然辩方指于前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滨公园露天剧场的集会十分和平,谭亦曾尝试维持秩序及叫他人散去,惟陈官认为任何人听到谭当日“出位”的表现,都不难看见其狡猾及恶毒心肠。辩方不能断章取义指谭人叫人散去及守规矩,因他明显在说反话,任何人均知道其真正的意思为何,其行为毫无疑问是在扰乱公众秩序。

健康讲座是挂羊头卖狗肉

另谭多次直接或间接呼吁市民参与未经批准的游行,如他在2020年5月24日摆街站时,屡次提及抗疫健康讲座,但讲话欲欠缺相关内容,横额亦与疫情无关,明显是在“挂羊头,卖狗肉”。陈官认为谭只是以健康讲座为幌子,实质却是在意图引起仇恨执法的警员及煽动参与游行。

发煽动言论为想进入立法会

陈官最后指谭屡次叫喊光时口号,又作出贬损警方的言论,其煽动意图明显不过,其目的亦是以煽动手段鼓吹他人对抗,激化这对抗情绪来使人们投他一票,先取得所谓初选资格,继而信心满满地再下一城,进入立法会。被告的煽动文字是激起对特区的不满,激起他人不遵从国安法的情绪,敌视执法人员的指令,终裁定其7项发表煽动文字、1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1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1项举行未经批准公众游行及1项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遵从获授权人员作出的命令共11项罪罪名成立。

骂女途人大陆喱未构成扰乱秩序

至于余下2项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及一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陈官则认为被告在2020年3月5日,虽有在女士路经案发时与其对骂,被告并斥她为“大陆喱”,又叫她“睇路”,但这只能显示其品格及修为问题,未构成扰乱秩序;另控方未列举指称其他串谋煽动者的身份,且其于同年7月4日的行为明显是游行互动,是互相呼应的产物,终裁定这3罪均不成立。

案件编号:DCCC927、928、9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