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14个司法机构处所室内范围 3月2日起实施疫苗通行证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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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昨日(25日)宣布,因应最新的公共卫生情况和相关发展,司法机构将进一步提升其防御措施,自3月2日下周三起,在其14个处所的室内范围全面实施“疫苗通行证”,法庭可予处理的法庭事务将会于同日进一步减少。

疫苗通行证3月2日起实施 3类人可豁免

按“疫苗通行证”的安排,自3月2日起,所有人士必须接种最少一剂新冠疫苗,才会获准进入法院大楼,惟以下类别人士将获豁免:

(a)12岁以下的儿童;

(b)持有“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豁免证明书)的人士;或

(c)当天必须到法院大楼办理法庭事务的法庭程序与讼各方或证人、事先获得主审法官或司法人员准许出席聆讯的法律代表、或于2022年3月2日前已展开聆讯的陪审员。

司法机构会在法院大楼的入口主动进行查核。除上述获豁免人士外,所有拟进入法院大楼的人士,须出示疫苗接种纪录或豁免证明书及相关二维码 (包括储存在“安心出行”或透过“智方便”、“医健通”等流动应用程式展示的二维码;或以纸本纪录展示的二维码),以供司法机构人员查核。

减少处理法庭事务

原订至2022年4月底展开有陪审团参与的新聆讯及死因研讯一般将会延期,除非法庭另作指示。

所有其他法庭聆讯一般将继续如期进行,除非法庭另作指示。在有需要及适合的情况下,法庭程序及聆讯将编排至较长的分隔时段进行。如有任何更改,法庭会向诉讼各方给予具体指示。

就民事程序和其他合适的案件而言,在适合的情况下,法庭将更多使用遥距聆讯及/或以书面方式处理案件。法庭将就个别案件给予指示。

另外,由3月2日起,各级法院的登记处和会计部将进一步缩短办公时间,经调整后的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及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公众假期除外)。等候处理的时间或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