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证|入商场超市要针卡 执法人员随机查:好似带身份证咁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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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于周四(24日)起全面推行疫苗通行证,涵盖商场、百货公司、超级市场及发型屋等23类处所,政府今(21日)公布执行细节。食物及卫生局表示,日后将分为主动及被动查核处所,市民前往后者场所(如商场、超市、街市等)毋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但执法人员或随机抽查,呼吁市民随身携带针纸或电子针卡,“好似带身份证出街咁。”

▼2月10日 “疫苗通行证”D类食肆实施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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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卫生局副秘书长(卫生)蔡杰铭表示,有见及本港疫情仍然严峻,社交距离措施有进一步收紧的空间,将推行的疫苗通行证适用于食肆、超级市场、街市、商场、百货公司等,届时只有接种疫苗人士或获豁免人士可进入。

学生入学校、求诊人士去商场医务所可豁免

此外,学校、公营机构办公室、医院、残疾及安老院舍将以行政指令方式,涵盖在疫苗通行证范围,但现阶段求诊人士、中小学生,以及服务使用者可获豁免。教育局副秘书长(4)杜永恒其后补充指,2月24日起所有幼稚园、中小学、特殊学校、补习处所的教职员及访客须出示疫苗纪录才可进入,相关疫苗通行证安排不适用于学生。

日后视乎疫情决定是否扩至幼童亦要打针

蔡杰铭表示,接种剂数要求将分三阶段逐步落实,首阶段(则12岁或以上人士至少接种一针)将推行至4月29日,至第三阶段市民须接种三针。他又指,小童接种率亦重要,不排除日后扩大适用的年龄范围,但至今年6月30日,疫苗通行证只适用于12岁或以上人士;至于今年底或之后会否继续推行,则视乎疫情发展。

将分主动及被动查核

在处所方面,将分为主动查核及被动查核。市民进入餐饮处所及会址,需主动出示接种记录或豁免书,处所负责人会以验证程式查核;而进入被动查核处所,例如商场、百货公司、超级市场、街市或市集等,场所负责人需要确保员工符合疫苗要求,非员工则不用主动出示,但执法人员会随机抽查,换言之市民须如带身份证外出般,随身携带疫苗接种记录,已等同符合法例要求。

至于进入酒店或宾馆,现阶段不必出示疫苗接种记录,但如进入其内的处所及餐厅则需要出示。当新措施推行后,市民可出示电子或纸本证明,例如可使用安心出行、智方便或医健通。

他指出,在疫苗通行证实施场所会张贴指示供辨认,“在被动查核情况下,只需要携带记录,看不到有好严重困难会误堕法网情况”。

政府宣布,将于周四(24日)起全面推行疫苗通行证。(卢翊铭摄)

盗用针卡如使用虚假文书

一旦发现盗用他人的针卡,蔡杰铭表示类似使用虚假文书,过往亦有相关罚则及执法行动,但希望市民不要仿效。食环署副署长(环境卫生)黄淑娴补充指,处所负责人使用二维码扫描器验证打针记录,已属尽责,客人不诚实使用他人针卡属违法,执法人员可向当事人索取身分证明文件再作判断及跟进,至于针卡主人则视乎是蓄意借出或是被盗用。

对于有市民担心单纯经过商场回家或上班会触犯法例,蔡杰铭表示在法例上可获豁免,但要有合理性,“是否经过商场只是返工或返屋企,而非顺便购物”,如到商场只为使用政府服务、到诊所求医、买外卖,亦可获豁免。

他认为,无论是安心出行或疫苗通行证,均非难以遵从,如被抽查时有合理辩解,不会刻意发出告票,“如果你在商场行来行去,好难相信你是直接返屋企或返工,或连外卖的食品都没有,合理辩解会视乎个案考虑”。

市民须向商户的手机展示“安心”码及针卡,听到“咚咚”两声,代表已接种疫苗。(创科局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