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姐黄嘉雯胞姊涉放猫入洗衣机 突指另有真凶 官不信裁罪成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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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姐冠军黄嘉雯的胞姐,涉嫌在IG上载一段将猫放入开动了的洗衣机的影片,被控虐畜,案件今(7日)在屯门法院裁决。暂委裁判官冯念伟指,被告自辩时才首次提出,她一名已离开香港的港朋友才是元凶,但她从未要求对方向警方交代事件,认为其说法并不合理,又指被告因猫曾在其衣物上大便,怀恨在心下犯案,裁定其虐畜罪成。控方申请将猫儿交由爱护动物协会处理,惟冯官念在被告只是初犯,案情非特别,亦已养这猫6年,准猫交还被告。并把案押后至2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及感化官报告,被告期间准保释。

女被告黄绮婷( 28 岁,保险从业员)被控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在天水围天泽邨某单位内,残酷地恶待或惊吓一只猫,其胡乱或不合理的作为,导致一只猫或受到不必要痛苦。

港姐黄嘉雯(右)的胞姊黄绮婷(左)被裁定虐待她养了6年的猫罪成,但准她取回猫只。(网上图片)

审讯时才第一次提及Yan

冯官裁决指,被告自辩时称涉案片段为其朋友Yan所拍摄,但Yan已于2021年中离开香港。冯官质疑,被告去年2月被捕,当时应知Yan为重要证人,并有足够时间要求对方向警方录取警诫供词下,但她却在审讯时才第一次提及Yan,且没有进一步提及Yan的资讯,包括其全名及两人关系等,举动不合常理。

看不到事件有何值得分享之处

冯官续指,被告自称为爱猫之人,如果其所言属实,理应不会让任何人作出有机会伤害猫儿的行为。但她在得悉Yan的所作所为,不单对Yan没有任何不满或责备,更若无其事地配上文字分享至社交台,冯官直言看不到任何值得分享之处,认为被告的行为并不合理,指她对于Yan这个人物的空泛声称并不可信,未能对控方案情构成疑点,不予以接纳。

去年网上有片显示有人把猫放入洗衣机并开启电源。(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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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中女子指甲未涂健康圈与被告一样

至于片段中按下洗衣机开关的手,冯官指出该手的手形、指甲大小、指甲油颜色及肤色均与被告被捕时的手一样,且两者的健康圈均未有涂上红色指甲油,在其他环境证供的层层叠加下,肯定片段中的左手必然属于被告。另据片段显示,洗衣机的开关键被按下时有发出声音,灯随即亮起,冯官肯定洗衣机当时有电源及启动。

猫未有受伤只属侥幸

被告当时未有将猫儿抱出,留牠在转动的洗衣机中,据兽医的说法有机会对猫只造成心理创伤及肉体折磨,事后没有受伤只属侥幸。加上,猫儿被困在洗衣机内时不断挣扎,机门一开启就立即跳出,明显造成一定程度的心理伤害。冯官最后指出,被告的犯案动机是在案发前一星期,猫儿曾在其内衣箱上大便,因而耿耿于怀、铭记在心,对猫儿有一定程度的不满而犯案,裁定被告罪成。

辩方求情指,被告被定罪后对其工作有影响,已属重大教训,涉案行为持续时间短,猫儿亦无可见的伤势,望法庭能判以非监禁式刑罚。

案件编号:TMCC145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