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署“谷针” 在囚人士3月底前接种首剂 将获发一日休假
本港爆发第五波疫情,据悉惩教署今日(31日)推出新措施,所有囚人士于3月31日前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可获发一日休假,以鼓励在囚人士接种疫苗,推高接种率。
惩教署回复《香港01》查询指出,去年7月起鼓励在囚人士打针,至今只有约36%,即约2,850名在囚人士已接种至少一针疫苗,惩教署推出新措施,于本年 3月31日前接种第一剂疫苗的在囚人士,均可获发一天休假,若5月31日之后仍未登记或接种至少一剂疫苗的在囚人士,其工作分配及其他活动均会受到影响。
据了解,惩教署考虑到每日有不少犯人进出惩教院所以外间地方,为保障前线人员、在囚人士及公共医疗体系运作,今日推出新措施,在囚人士于3月31日前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可获发一日休假。
5.31日后仍未接种将影响工作分配
惩教署回复查询表示,鉴于疫情严竣及为防止病毒在监狱内迅速蔓延,惩教署继较早时提出限制探访人士必须在2月16月前要接种至少一剂疫苗,才可进行家属探访后,署方再进一步在惩教院所推出措施鼓励在囚人士接种疫苗。
自去年7月开始,署方安排自愿接种疫苗的在囚人士在院所内进行接种,但计划自推行后,在囚人士反应并不踊跃,截至今日为止,只有约36%,即约2,850名在囚人士已接种至少一针疫苗。有关情况大大削弱惩教院所内的防疫工作效能。
为减低对公共医疗系统的冲击,署方在今天推出新措施,鼓励在囚人士接种疫苗,于本年 3月31日前接种第一剂疫苗的在囚人士,均可获发一天休假。此外,所有于 本年5月31日之后仍未登记或接种至少一剂疫苗的在囚人士,其工作分配及其他活动(包括参与球类活动、集体活动、用膳安排及额外探访等)均会受到影响。
2.16起需已打疫苗才能探监
惩教署早前宣布,为配合政府扩大“疫苗气泡”政策,由下月16日起,除非因健康理由而不适合接种者等获豁免人士外,探访人士须出示首剂疫苗针卡才可进入监狱探访,否则只可透过在囚人士申请视像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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