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厕所贴法官图像海报 经理认煽动罪 官斥严重判囚8个月

撰文: 刘安琪
出版:更新:

物业管理经理涉在幼稚园入口处及高等法院等地,张贴及管有侮辱、恐吓首宗国安法案件法官的海报,他早前承认控罪。案件今(31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指被告的行为,有机会令已停顿的社会事件死灰复燃,且他在幼稚园外张贴涉案刊物,有可能在不知不觉间荼毒幼童心灵,另他在法院厕所内贴印有法官图像海报,亦有机会激起旁听人士情绪,认为案情严重,判被告入狱8个月。

被告蒋颂生,41岁,原被控6项展示煽动刊物罪及2项管有煽动刊物罪,他早前承认4项展示及1项管有煽动刊物罪,余下3项展示罪获准撤回。控罪指他于2021年6月11日至7月29日期,先后6次分别在上水天平邨东华三院徐展堂幼稚园,及金钟高等法院大楼,展示带煽动内容的海报。

被告行为无疑欲令已平静之事复燃

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判刑指,香港于2019年中开始出现不少涉及违法和暴力的社会事件,规模之大,频密性之高,十分严重。及至2020年初,社会事件因疫情而停顿,让市民能籍此机会冷静下来,惟至2020年中,又出现死灰复燃的情况,被告的行为无疑是欲将已平静之事复燃。

幼稚园张贴荼毒幼童心灵

首先,被告在幼稚园张贴海报,虽然海报内容非面向幼稚园内,但靠近出入口,幼稚园学生均十分年轻,不明白事情背景,亦缺乏心智分析,往往以图片分辨是非,故涉案海报会在不知不觉间荼毒幼童心灵。

高院厕所贴法官照激动旁听者情绪

被告又将海报张贴于法院洗手间,内容涉及国安法案件,并包括主审法官的照片,行为意图挑战法治,会令到原本已激动的旁听人士情绪再升温,为本案最严重的情节。最后管有煽动刊物罪,从被告在电子装置藏有刊物之数量看来,绝非单单收藏,而是有目的。

精心挑选地点明显经深思熟虑

罗官最后总结指出,被告的行为使本来已冷静的社会气氛复燃,且他精心挑选张贴的地点、时间,明显是经过深思熟虑,有计划地犯案,但考虑到所有事均源于同一事件在短期内发生,下令所有罪行刑罚同期执行,终判其囚8个月。

控案情指被告于2021年6月11日至7月29日期,先后6次分别在上水天平邨东华三院徐展堂幼稚园,及金钟高等法院大楼,展示带煽动内容的海报,及于2021年8月6日,在粉岭北区公园外,管有48张数码档型式的海报;及在粉岭围一私家车上,管有28张海报,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及怂使他人便用暴力等。

案件编号:WKCC 312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