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因不满印佣表现施袭 事主称曾遭打脸及私处 上厕所亦觉痛
女警疑因不满印佣工作表现,涉多次用手打女佣后脑,及后更涉掌掴及打女佣私处,又曾抢去她的手机。女佣连续被打多天,并被掴至嘴部受伤后报警。女警否认指控,案件今(28日)在观塘法院开审。女佣供称,有次她的电话响起,被告即质问是谁来电,又抢去她的电话,更打她的脸及私处各3次,她称事后脸部变红,上厕所时私处亦觉痛。惟辩方指被告待事主不薄,不但会买蛋糕为事主庆祝生日,又曾带她到海洋公园游玩,又指因事主沉迷用手机,被告才暂时收起其手机至晚上才还她。
被告苏宝仪(女,43岁,公务员),被控被控10项普通袭击、2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及1项盗窃罪。指她于2021年6月23日至7月2日,在观塘鲤鱼门道油美苑一个单位内,先后10次袭击女子Choiriyah;及于同年6月19日和7月4日,在上述单位袭击Choiriyah,并对她造成身体伤害。被告另被控于2021年6月19日,在同一单位内偷窃属于Choiriyah的一部三星手提电话。
遇同乡后记下每次遇袭事件
女事主Choiriyah供称,她于2004年来港从事家佣工作,2020年2月开始受聘于被告,在被告家中同住的还有被告的丈夫及其两名儿女。事主忆述于2020年5月,被告因其工作上犯错而用手拍打她的后脑,事主因感到十分害怕而未有反抗。事主之前出外采购物品,将事件告知在外遇见的同乡,对方建议她报警,惟事主没有照做,但她自始以后,每一次遭被告再打,都会纪录在一本小簿上。
抢手机后再打脸及私处
及至2021年6月19日,事主的三星手机突然响起,被告质问事主谁来电,然后抢走她的手机。事主尝试将手机抢回,却遭被告打脸3次及打私处3次。被告问事主有否另有一部手机,事主随即将另一部LG手机也交出。事主称,她的脸部被打后变红,私处在每一次去洗手间时均感到疼痛。
买橙太久被掴至嘴出血
其后,自6月23日起的连续10日,被告不满事主的工作表现时,便会用手打事主的后脑数下。至7月4日,被告不满事主外出买橙费时太久,再手打事主后脑3次,并掌掴其嘴至出血,事主同日到湾仔警署报警求助。
辩方指被告有为事主庆生及同游海洋公园
辩方盘问事主时指出,被告于2020年曾买生日蛋糕为事主庆祝生日,之后一天又送了一条全新的围巾给她,后来更与事主同游海洋公园,事主同意,但对于去海洋公园当日是否享受,她仅言“一般(so-so)”。辩方另提及事主最后一次被袭,其脸上的口罩因而染血,质疑事主有否将口罩交给警方,事主称警方有看到并检取为证物。惟控方最后证实,事主不曾向警方提及该染血的口罩。
淘宝网购有帮事主订购
辩方续指,被告在淘宝网购时,经常会帮事主购买所需物,包括衣服、手表、颈巾等,事主指该些物品均是她拜托被告帮忙购买,绝非被告送给她的。
指事主沉迷用手机致菜刀从窗掉出
提及被指遭抢执的手机,辩方指实情是,事主经常沉迷于使用手机而疏于工作,有一次更因而将菜刀不小心从窗口掉出,被告才提出在其工作时没收手机,直到晚上才交还给她。事主同意此为被告声称没收其手机的原因,但对于菜刀事件则表示不记得。
案件编号:KTCC169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