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证|豁免限两原因 最长仅180日有效 处所有程式扫针卡

撰文: 钟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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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宣布,于2月24日起扩阔“疫苗气泡”,市民进入所有食肆及表列处所都要接种疫苗,她亦为“疫苗气泡”正名为“疫苗通行证”,预告日后室内地方可能都要打针才能进入。
政府晚上宣布,未来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豁免接种疫苗,包括年龄关系未符合接种疫苗资格,以及获医生证明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打针。至于由医生签发的“豁免证明书”预设有效期为90日,最长为180日。
政府亦已更新“验证二维码扫瞄器”流动应用程式,能够同时辨识针卡及“豁免证明书”的二维码,指定处所的员工须使用该应用程式检查顾客是否符合要求。

林郑月娥指,行会将通过修订第599F章,扩大表列处所,所有人士进入前要有“疫苗通行证”,料大部分室内地方都会实行。截至今日晚上8时,全港已有约531万人接种首剂疫苗,12岁或以上人口接种率为78.8%。

豁免证明书预设有效期仅90日 最长只可豁免180日

政府公布在“疫苗通行证”下,只有两种例外情况,可以豁免接种疫苗的要求,包括年龄未符接种资格、以及获医生证明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接种疫苗人士。医生可以为因健康原因未能打针人士签发“豁免证明书”,卫生署已制定“豁免证明书”范本供医生使用,证明书的预设有效期仅为90日,最长为18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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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二维码的纸本证明书,只能在3个月的过渡期使用,即最迟至3月30日便不能使用,之后必须是医管局医生和私家医可以分别循医管局的临床医疗管理系统和政府的医健通系统,以电子方式签发。

“豁免证明书”与针卡一样,会有加密二维码,亦可以放入安心出行中储存及展示,亦可在医健通及智方便下载证明书。

政府发言人指,卫生已向私家医生发出指引,列明不适合接种疫苗的医学原因,只有在证实相关人士并不适合接种本港提供的两款疫苗后,方会发出“豁免证明书”。

食环署已有程式助处所扫瞄针卡

食环署亦已更新“验证二维码扫瞄器”流动应用程式,可以同时辨认新冠疫苗接种纪录及“豁免证明书”二维码,处所负责人必须使用程式,为每位顾客扫描顾客载有新冠疫苗接种纪录的二维码,以符合要求。林郑月娥曾提及,日后食肆扫瞄针卡后可有助追踪食客。

餐饮联业协会会长黄家和表示,创科局及食卫局早前已向业界透露,食肆能以手机检查食客的针卡。他过去一直批评,食肆没权力要求食客出示身份证明,因此他对政府今日公布的措施表示欢迎,大赞扫瞄器方便,认为能减轻前线员工压力,“简单直接即时就睇到食客有冇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