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气泡|学校雇员、访客2.24起须打针才准入 教职员不遵视缺勤
2月24日实施的“疫苗气泡”适用范围将涵盖学校,教育局致涵全港学校,指所有幼稚园、中小学及补习社的教学及非教学人员、在校园内提供服务人士及到访者,须出示至少已打一针的新冠疫苗纪录,才可进入学校。持有效医学证明或怀孕员工可获豁免打针,但仍须每三日做一次检测。不过,“疫苗气泡”安排不适用于学生,即学生毋须打针亦可返学。
所有由学校直接雇用老师、文书、校工等,若只接种一剂疫苗,须于4月21日前完成接种两剂疫苗,否则措施生效后,会被视为未组许可的“缺勤”。
根据教育局公涵指,所有幼稚园、中小学及补习社的教学及非教学人员、在校园内提供服务人士及到访者,须出示至少已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记录,才可进入学校。
上述适用范围包括校长、教师、教学助理、行政及文书人员、社工、校巴司机、兴趣班导师、义工、家长及照顾者等。
▼1月19日 渔护署到旺角Little Boss扑杀仓鼠▼
不打针等同缺勤 走入校园即受纪律处方
学校雇员如老师等,若无接种疫苗或获豁免接种,当局指,“其情况与未有合理辩解而在工作地点缺勤的员工无异”,将被视为未经许可的缺勤。局方指,学校管理层并无责任就个别员工没有履行“疫苗气泡”安排,批出员工假期。
对于指称不能在“疫苗气泡”安排实施前打针、担忧疫苗安全及效用、或有健康状况但未能出示医学证明书的职员,在一般情况下,学校不应批准其2月24日或以后,因没有履行打针要求而申请的假期。
局方指,若无打针的员工强行回校工作,“将与未经许可而进入学校者无异”,他们或会受到纪律处分,而视乎情况,甚至会面对法律行动,又称处理上与未经许可擅进学校范围者的情况无异。
当局特别提及,受资助的公营学校或参与幼稚园计划的幼稚园,在“疫苗气泡”生效后,未打针的雇员将不获准在非暂停面授课期间,进行任何线上或校外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亦不会获发以公帑支付的薪酬。
另外,教育局要求学校尽快安装“安心出行”二维码,雇员等最迟于下月24日及以及,必须使用“安心出行”。学生及可获豁免使用程式的人士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