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悦创办人叶俊亨等 涉要公司高价租单位赚逾4千万差价 遭索偿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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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悦创办人叶俊亨、叶妻钟佩云,叶的胞弟叶国利,被指担任卓悦化妆品批发中心有限公司的董事期间,促使卓悦化妆品以较高的价钱,向三人间接控制的公司,租用深圳的舖位,从而赚取中间的差价逾4100万元。现时持有卓悦化妆品的Bonjour Group Limited,昨(29日)入禀高等法院,向他们追讨损失。

原告为Bonjour Group Limited,现持有卓悦化妆品批发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卓悦化妆品);被告为叶俊亨、钟佩云、叶俊亨的胞弟叶国利、雅明有限公司和名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雅明和名峰)。

卓悦月付租金75至92万人民币

原告在入禀状指,首三名被告于涉案时期,为卓悦化妆品批发的董事,同时亦间接控制雅明和名峰。

于2014年,卓悦化妆品和雅明达成协议,雅明批准前者使用深圳沙头角中英街广场的舖位,每月的费用介乎83万至92万人民币。名峰于2017年,和卓悦化妆品签订补充协议,卓悦化妆品可继续使用该舖位至2021年,每月的费用介乎75万至92万人民币。

被告以20至30万人民币租用单位

惟卓悦化妆品于本年8、9月发现,首三名被告一直以每月20万至30万人民币,向业主租用该舖位。

原告指首三名被告违反其董事责任,未有披露他们与雅明和名峰之间的关系,促使卓悦化妆品以一个较高的价钱,使用该舖位,从而赚取中间差价。卓悦化妆品因此损失,约4124万港元。

案件编号:HCA193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