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医院男病人争执误杀院友 官指被告或反应过大 判囚两年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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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医院无业男病人涉于3年前,和同房病人起争执。同房病人被推跌,头部撞墙身亡。男病人否认1项误杀罪受审,早前被裁定罪成。法官今(29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时指,被告在案中只是推死者的䏝头,却引致悲剧的后果。法官指被告案发时或反应过大,惟亦不能忽视他有使用暴力的前科,遂决定判囚两年。

被告张泽明(36 岁,无业),早前被裁定于2018 年11月5日非法杀死郑学云(终年41岁)。

求情指未有使用武器

案情指,被告与郑学云案发时为葵涌医院精神科的住院病人。于2018年11月4日,职员发现郑躺在浴室的地下,血迹斑斑。郑被送院抢救,翌日不治。闭路电视显示,被告和郑事发前曾争执。同房病人看到,被告在浴室内大力推郑,最终令郑失平衡,其头部撞墙后倒地。

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在案中未有使用武器,非持续袭击,他在事发后未有逃走。

服食毒品致精神问题

法官在判刑时指,被告来自破碎家庭,因缺乏监管而服食毒品,引致其精神问题。此外,被告有多项案底,包括有意图伤人、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和藏毒等。

被告过往有暴力前科

法官判刑时指,本案因锁事引起,被告对郑的袭击非严重,只是推他的䏝头,最终引起悲剧的后果。法官接纳被告受药物影响,案发时或反应过大,惟亦需考虑被告有使用暴力的前科。

法官以两年半监禁为量刑起点,但考虑控方在检控中延误。法官指,被告于案发后两天被捕,但律政司于2020年5月才提供初步的法律意见,并于同年10月才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意见。而被告于同月才再次被捕和被控。法官认为,情况并不理想,被告在两年时间活在阴霾下。法官因此酙量减刑半年,终判被告入狱两年。

案件编号:HCCC 9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