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警截查后早产 阻差办公罪脱 官批作供警员掩饰事实
孕妇年初土瓜湾遭截查疑与警方发生冲突,妇人数天后大量出血诞下约30周的儿子,事后被控阻差办公罪起诉。被告早前否认控罪受审,警方指被告当日拒绝出示身份及披露其怀有身孕,辩方则指不披露有身孕并不构成阻差,又指曾有警员称被告为“肥婆”。暂委裁判官黄子豪今(24日)在九龙城法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裁决时更指,三名警员作供时,其错误之处“这么一致的地步,实在匪夷所思”,指他们除了掩饰事实外,没有其他因由。
被告刘笑芬(43岁)被控于2021年1月20日在土瓜湾永耀街13号A外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公职人员,即警署警长刘芷芬、警长黎锦耀及警员廖逸山,执行公务。
指三名警员证供错误之处如此一致 匪夷所思
黄官裁决时指,据涉案片段,被告曾取出钱包,然后右手状似拿著东西。惟3名涉案警员均未有在首份书面供词中提及被告当日曾取出银包,却又在第2份供词中提及,形容他们的行为“无独有偶”,且与片段明显不一致。黄官指单一警员的说法与片段不一致不足为奇,惟3名警员证供错误之处到这么一致的地步,实在匪夷所思,除了掩饰事实外,没有其他因由。
黄官续指,警长黎锦耀指被告当日不断反抗,与片段显示不一致,故认为黎是夸大其词,以将警方为被告上手扣的行为合理化。另片段中明显见到黎的情绪激动,惟黎及当时在其身旁的警长刘芷芬均否认有此情况。
指被告的作供简单直接 接纳为诚实可靠的证人
至于自称首先截停被告的警员廖逸山,被告初时出现时,廖正在调查另一人,只看了被告一眼,故不可能就这样观察到其神色慌张。被问及截停的方法,廖更称是“声控”,令人摸不著头脑。黄官因而认为廖作供时夸大其词,掩盖被告不是由其截停的事实,说法欲盖弥彰,反而被看出破绽。
基于以上原因,黄官拒绝接纳3名警员的证供。反观,被告作供时简单直接,内容与片段一致,法庭接纳其为诚实可靠的证人,终裁定其罪名不成立。辩方之后为被告申请讼费,惟黄官指出被告当日有自招嫌疑之举,辩方随即撤回申请。
被告自辩时指 警长黎锦耀骂她“死肥婆”
警署警长刘芷芬早前作供,指她当日见被告眼神闪缩,疑其为非法入境者,遂将她截停。惟被告拒绝出示身份证,期间情绪激动,在被捕后才愿意取出身份证,并大力坐在地上。刘指此时留意到被告身型,遂问对方是否怀孕,惟被告拒绝回答。故及至救护员到场,她才知道被告怀有身孕。她另否认其下属警长黎锦耀当日曾“骂”被告,但同意有“指”的动作,并强调“指住佢唔代表唔客气”。
黎锦耀供称,曾尝试扶被告,但对方刻意放软身体,又曾拨开他的手。黎亦承认被告在被捕前已取出银包,但没有取出身份证。黎否认辩方所指,曾斥被告是“假大肚”。
被告刘笑芬自辩称,当日警员截停她并要求站在一旁,被告回应表示:“我系大肚婆,唔想企过去,就喺度查啦。”但遭警员拒绝。被告指纠缠期间,警长黎锦耀曾骂她“死肥婆”,引起被告不满,亦以不礼貌说话回应。其后,被告交出身份证后,因身体不适而坐在地上,多名警员将其拉起后锁上手扣。直到救护车到场,警方仍未为其解开手铐。
案件编号:KCCC 17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