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记者偷拍2名女子裙底 警诫下称为性满足 下月判刑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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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新闻刺针》及《苹果日报》调查组前记者丘庭亮,于今年9月在尖沙咀港铁站的扶手电梯偷拍2名女子裙底,当场被捕。他在警诫下称出于性满足,才以身试法。他今(23日)在九龙城法院承认1项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辩方求情指,被告因未能适当地宣泄情绪而犯案,事后多次向精神料医生求医,对自身问题已有深切了解,重犯机会低。黄雅茵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下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感化报告,被告获准保释候判。
被告丘庭亮,22岁。他被控于2021年9月26日在尖沙咀港铁站近B2出口的扶手电梯作出性质猥亵、淫亵及令人憎恶的有违公德行为,即以一部手机电话的摄像镜头拍摄女子X及Y裙底的影片。
案情指,两名便衣警于当日下午在尖沙嘴站巡逻期间,发现被告丘庭亮四处张望、形迹可疑。丘之后尾随事主X及Y,并用手机放在两人裙底位置附近,案发经过遭便衣警目击。便衣警遂截停丘,并在其手机发现一段长1分38秒的裙底及大腿影片,丘警诫下承认是出于性满足犯案。
辩方呈上被告家人和女友的求情信
辩方求情时,呈上由邱、其家人、女友及老师等撰写的求情信,指其有良好背景,无案底。另指邱当日是因未能以适当的方法宣泄情绪才会犯案,被捕时亦即时承认犯案,现已有深切悔意。
辩方续指,邱事后六度向精神科医生求医,对自己的问题已有深切了解,日后会积极面对问题及接受治疗,其重犯机会不高,希望法庭能为其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惟黄官认为社会服务令并不合适本案,决定仅为邱索取背景及感化报告。
案件编号:KCCC 339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