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PTGF被迫2日接8客 女淫媒称身世坎坷 与另一女求分娩后判刑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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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向女友人借钱,反被友人建议成为“兼职女友”提供性服务,但接客2天后,少女身体不适拒绝接客,却遭以她与嫖客的性交片要胁,勒索逾3万元。涉案3名年轻女子早前承认勒索等罪,辩方求情指3人均已感到后悔,有被告更透露自己身世坎坷,年幼时被送往保良局,母亲又因贩毒在内地被判终身监禁。由于两名怀孕被告望完成分娩才服刑,于是法官押后案件至两人的预产期后,案件将于明年3月1日判刑。

3名被告为:黄贝儿(又名黄科恩,21岁,售货员)、石素斯(23岁,诊所护士)及陈映贝(22岁,美甲师)。黄承认依靠他人卖淫收入维生罪;而石、陈则承认勒索罪及控制另一人使该人卖淫罪,二人被控的依靠他人卖淫收入维生罪则获存档法庭,不予起诉。

代表首被告黄贝儿的大律师求情指,黄在案中角色较轻微,当初是事主答允成为“兼职女友”,她才作介绍,现时已感到后悔。

求情指事主也获应有的报酬

代表次被告石素斯的大律师则指,石身世坎坷,年幼时父母离异,小三时又因母亲疏忽照顾被送往保良局,后来母亲更因贩毒在内地被判终身监禁,望法庭考虑到本案只涉1个事主,而犯案时间只维持2天,事主亦获应有的报酬等情况。

陈也曾是兼职女友

代表第三被告陈映贝的大律师表示,陈也曾经是“兼职女友”,但她在案中并非主脑,事主拒绝再接客后,她是按石的指示向事主追讨涉案的3万元,当事主表示不适时,她亦有叫事主休息及去求医,望法庭考虑到她被捕后表示愿意协助警方顶证石等,予以轻判。

由于首、次被告现时均有身孕,二人预产期为明年1月及2月,并望分娩后才服刑,法官于是押后案件至明年3月1日再作判刑,以待二人完成分娩。

案件编号:DCCC 104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