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郭卓坚不满境外票站不许传媒监察 求司法覆核被拒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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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选举将于本月19日举行,政府日前公布,将在莲塘、罗湖、福田口岸设票站,让身在内地的香港选民投票。“长洲覆核王”郭卓坚不满票站不容许传媒监察,提出司法覆核,但法官今日(13日)颁判辞指,公众及传媒是否能监察点票过程,一向要视乎选举主任是否行使有关酌情权,口岸票基站的做法是基于防疫考虑,终认为郭卓坚的理据无一成立,拒绝批出覆核许可。
申请人为郭卓坚,答辩人为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曾国卫,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被列为利益关系方。
郭卓坚指,口岸设票站不容许传媒监察,又指做法令非常住居民亦可投票,但却未有相类似安排让居台港人投票,认为做法属违宪。
不过,法官认为属常住居民与否,只与该人是否能纳入最终的选民登记册有关,只有合资格选民才可以在口岸投票,而居于海外的选民随时可以回港投票。
法官又指,公众及传媒一向都不能在票站监察投票过程,但候选人可派员到票站监察,而公众及传媒是否能监察点票过程,一向要视乎选举主任是否行使有关酌情权,而不容公众监察口岸票站是基于防疫考虑,不认为属不合理或不合法。
再者,法例只容选民在香港境内投票,不可能在台设票站,终认为郭卓坚的理据无一成立。
案件编号: HCAL 163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