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车司机强收非洲女医生2880元车资 认非法取酬罪 入狱6星期
“白牌车”司机涉嫌威胁及抢劫非洲女医生近3千元车资案,今(8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法官指被告载事主从机场到市区收2880元车资,其行径令人发指,但不能排除事主虽不情愿仍支付了车资,亦难以确定二人是否商议好车资,故裁定被告盗窃、抢劫及非法禁锢等三罪不成立,但司机早前承认非法取酬载客及没有第三保等两罪,则被判入狱6星期及罚款8千元,并须停牌两年。
法官判刑时谴责被告汤耀华(68岁)是名乎其实的贪婪,其行为严重影响香港声誉,亦破坏女医生首次来港的旅程,是同类案件中最严重的。
曾任职的士司机的被告,原被控盗窃、非法禁锢、抢劫、非法取酬载客及没有第三保等合共五项罪名,他早前承认非法取酬载客及没有第三保两罪,但否认的盗窃、非法禁锢、抢劫等3罪,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官:难以肯定被告与事主是否已谈好车资
暂委裁判官张天雁指裁决时指,虽然来自坦桑尼亚卫生部的女事主是诚实可靠的证人,但法庭不能排除女医生虽然不愿意,但仍支付车费。张官又指,根据她庭上的观察,被告的英语示范的确有点作状,而法庭不能确定被告与事主是否互相都明白对方的英语谈话内容,故法庭不能肯定二人是否上车前已谈好价钱。
张官明言,被告索取2880元的车资,定会令事主吃惊。虽然事主不愿意支付,但最终仍有付车资,故张官对事主称不愿意支付车资的说法有保留。而事主亦曾表示没有港币,但她最终都有到兑换店兑钱,故不排除被告都认为事主同意支付车资。
官:事主表现不似被受威吓
而当被告带事主到兑换店兑换美元时,事主作供指她下车时,发现车被锁上,但被告下一刻已能打开车门,故张官认为车门有可能基于安全问题而被锁上。而根据事主到柜员机提款的闭路电视片段可见,事主走在被告前面,亦不似被人威吓,被告在事主提款时亦离事主有一段距离,事主亦没有尝试向其他人求助,故不能确定被告想禁锢事主。
张官指,虽然被告相当可疑,行径亦令人发指,又不礼貌及凶恶地向事主表示:“give me money, or you will be in trouble”,但张官认为,不能就此确定车资是被告威吓事主给的,故裁定罪脱。
被告女友指被告是有关爱的人
而被告早前承认的非法取酬载客及没有第三保两罪,辩方求情指,被告过往有50个案底,其中14个与非法兜客有关,被告患有睡眠窒息症,希望法庭考虑被告年事已高而轻判,并呈上由被告女友撰写的求情信,其女友在信中指,被告一直悉心照顾患有情绪病及脊痛有病而需坐轮椅的女友,是个关爱的人。
案件编号:DCCC 44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