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娃疑断片下被奸 辩方指被告曾自爆无性经验 事主酒醒下性交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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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子声称酒醉失知觉下遭刚相识男友人强奸案续审,女事主今午(19日)在高等法院接受盘问,辩方指事主喜欢被告,才留下与被告单独喝酒,被告亦曾透露他没有女友亦无性经验。律师续指事主在酒店内小睡一会已酒醒,并主动吻被告及替他口交,并在清醒及同意下与被告性交。事主否认说法,但她承认有因被告将二人发生性关系的事“爆响口”而感到气愤。
被告王锦鸿(案发时21岁)被控于2019年7月17日,在油麻地百佳酒店一房间,强奸X。
辩方指被告透露他并无性经验
女事主X下午接受盘问。辩方律师指当晚X留下单独与被告喝酒,是因为她喜欢被告,而被告当时提及自己没有性经验,也没有女友,但X表示不记得有关对话,亦不同意自己对被告有意思。
律师续指,X在酒店房内睡了一会便酒醒,更与被告聊天及主动亲吻被告,之后二人互相抚摸,X更替被告口交,X在有意识下同意性交,X不同意说法。
离开酒店仍一同用膳购物
辩方亦质疑,既然X在酒店房醒来后,感到害怕,下体又感到疼痛,为何离开酒店后,还会与被告去买东西及用膳,X解释当时仍认为被告“帮咗我好多”,于是与他吃顿饭。
质疑事主不即时前往验身
辩方再质疑为何X事后不即时前往验身,X表示一开始仍不知发生何事,未意识到出现严重问题。X承认她事后因为被告将二人发生性关系的事情,向其他朋友“爆响口”而感到气愤。
辩方又质疑,X向友人投诉对当晚情事全不知情后,对方称可将被告的联络告诉她,让X骂他,为何X却称“唔洗”?X解释,因为不想让被告得知自己的联络方法,亦觉得很恶心。
案件编号:HCCC20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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