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屋“南昌220”租期明年届满 约60户未获派公屋 社联助搬迁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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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首个“组合社会房屋”、由恒基地产借地予社联兴建的“南昌220”于去年8月入伙,租约为期两年至明年8至届满。社联业务总监黄健伟今日(10日)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指,8户已获安排上楼,有10户将获编配公屋,会协助余下约60户搬迁。他指,由于地皮是发展商借出,需要按承诺交还用地,难将租约续期。
▼“南昌220”示范单位▼
社联业务总监黄健伟指,“南昌220”中有8户已获安排上楼,有10户将获编配公屋,会协助余下约60户搬迁,下年底将会有其他社会房屋项目落成,届时可协助住户申请。他指,按照过往经验,营运机构会定期跟进每户情况,若有合适的社会房屋项目会安排申请,当中部份人会成功搬到其他社会房屋,亦有人会合租私人单位。他指,不少过渡屋的住户过往均常搬屋,期间会感到徬惶,需要有人陪同他们面对问题,而按以往经验于社工协助下有助减轻他们的徬惶感受。
他指,社会房屋项目难保证居住两年后可上公屋,只可以“有几多资源用几多”。“南昌220”于2017年开始筹备,当时本港未有过渡屋的政策及先例,加上当时公屋轮候时间约为4.7年,估计住户若已符合轮候公屋3年的条件,于2年的租住期后应可获派公屋。他指,因应公屋轮候时间上升,于其他过渡屋项目亦有调整租约期,不过“南昌220”用地至今已借用近5年,需要按承诺交还,难再延长租期。
深水埗区议员李庭丰在节目上指,两年租约期太短,当中有八成住户要搬迁到私楼,加上现时租金高,搬迁亦不容易,情况令人担心。现时过渡房屋分别使用私人借出的土地或用政府土地,当中私人地若有发展计划,借出期限会较短未必合适发展过渡屋,相反政府用地可提供较稳定的租用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