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倡规管销售海外新楼 林定国不觉政府泼冷水:愈快落实愈好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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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日前发表研究报告,建议设立发牌制,所有从事境外一手楼买卖的地产代理及营业员均须领牌,惟运输及房屋局事后回应未见积极。消委会主席林定国今(31日)于无线电视节目《讲清讲楚》接受访问,否认当局“泼冷水”,又指焦点在于关注地产代理提供的楼盘资讯是否充分,消委会稍后将进行游说工作,期望可于合理时间内推出发牌制度:“愈快落实愈好。”
他又提供“贴士”清单,建议各海外置业准买家可向代理查询财务安排及当地的税务情况,亦需了解发展商背景及留意物业实际位置,他举例指,不少英国物业声称位於伦敦:“究竟系Zone 1 定Zone 5先?”

消委会主席林定国指,稍后将进行游说工作,期望可于合理时间内推出发牌制度,“愈快落实愈好”。(李泽彤摄)

消委会日前发表境外置业保障报告,建议以发牌制规管,规定所有从事境外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的代理必须领牌,运输及房屋局事后回应称,监管地产代理不能解决源于发展商的问题,把责任转嫁给代理未必合理。

林定国:焦点在于市民承受相关风险前有否真正知情选择

林定国不认同当局说法是“泼冷水”,他承认,不少个案显示境外物业出事,源头或未必与地产代理相关,但由于购买境外物业风险高,消委会关心焦点在于市民承受相关风险前有否真正知情选择,包括获得充分资料及风险警告等,故地产代理有有否履行责任属于关键,遂提出以发牌制监管。

他又指,非规管地产代理在境外活动,而是针对其在境内销售行为,做法与地监局现时规管持牌代理一致,包括有否进行尽职审查报告,搜集发展商背景及当地对非本地居民买卖的限制等。他强调,地产代理不一定要熟读海外各地的法律法规,但必须提供准确可靠的资讯,发牌细节再交当局及业内人士研究。

形容消委会建议克制 有考虑政府处境

消委会提出的5项建议中,包括按渐进方式,强制由持牌地产代理或营业员进行所有境外一手住宅物业的销售,惟当局回应则指或违自由贸易原则。林定国反驳称,自由非绝对,现时本港销售一手楼亦由地产代理负责,但他同时指明白政府立场,“所以(呢项建议)排到最后”,他形容有关建议克制,以及有考虑政府处境。至于时间表方面,他则谓,建议报告只是第一步,将做好游说工作,加强与持分者沟通,期望愈快落实愈好。

曼谷楼竟距离曼谷40公里 楼花居然有实物图

林定国又提到,消委会制定研究报告前,派出不少法律部同事担任神秘顾客“放蛇”,发现有地产代理推销曼谷物业时,疑有误导之嫌,“话就话系曼谷楼,但原来系喺另一个省,距离曼谷40公里,如果唔问清楚,会以为系喺曼谷市中心。”;亦有地产代理推销楼花时,曾出示声称是实物的照片,被追问下始推说是示范单位,“又话系楼花,都未起好,点会有实物图?”

话就话系曼谷楼,但原来系喺另一个省,距离曼谷40公里,如果唔问清楚,会以为系喺曼谷市中心。
消委会主席林定国

他指,市民购买海外物业前宜多作提问,必问要点包括财务安排及税务情况,例如非本地居民按揭限制等,亦需了解发展商背景,如涉及楼花,则需提神,“系财雄势大定系新公司呢?”他提醒,亦要知悉物业所在位置,他举例指,不少英国物业声称位於伦敦,“究竟系Zone 1 定Zone 5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