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涉为骗约250万保金 自编自导地铁遇劫 裁串谋讹骗罪成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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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女商人涉嫌为骗取约250万元保险金,自编自导一场地铁遇劫案,以10万元聘请一名释囚充当劫匪,她被劫即向保险公司索偿。女商人否认指控,案件早前经审讯后,今(21日)在区域法院裁官,法官指女被告劫案前刚提高保额,加上案发时正值经济低迷,女被告需要大量资金,综合各方情况,裁定女商人串谋诈骗罪成。同案扮演劫匪的释囚早前已认罪,两人的案件押后至11月1 日判刑。
女被告梁艳君(41岁)被控一项串谋讹骗罪,指她于2020年2月至同年5月5日,在香港与男子邓家驹(31岁)串谋诈骗怡安工商业保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AON),即上演一宗抢劫案,由邓抢去梁的珠宝,令AEON因而向一间珠宝公司发出保险金。邓早前已认罪。
被劫当晚即向保险公司索偿
控方案情指,女被告于去年4月22日报警,称她指当日手持载有约328件首饰,价值249万港元珠宝的行李箱外出时,在港铁佐敦站内遇劫。她同晚即向保险公司申索。
刚获释男子认受聘当劫匪
惟警方经调查后,发现女被告的公司于案发前曾把运送保险额提高,她亦透露因生意走下坡,欠债约200万港。警方同年5月5日识别到刚获释的邓。邓被捕后称女被告于事发前2个月曾接触他,并以10万元聘用他当日抢劫女被告手上的行李箱。警方其后搜查女被告的办公室,并发现其中6件报失的珠宝。
劫案在提高保额后发生
区院暂委法官周燕珠在裁决时指,劫案发生时,闭路电视拍到邓神态自如,若这是真打劫,他不会有如此表现,此外,女被告要求提升投保金额后发生劫案,报失的首饰亦接近提升保额后之价格,时间上亦脗合。
营商环境差女被告需大量资金
周官又指,案发时本港经济疲弱,营商环境欠佳,女被告的公司需要大量资金,她一人无法独力成事,故需要聘用一名演员协助造成这宗骗案,并联络上刚出狱的邓,邓事后亦得到10万元报酬,两人可谓各得其所,最终裁定女被告罪成。
案件编号:DCCC 309/2021, 100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