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参与前年东涌烧国旗 技术员被判囚4年7个月 官斥眨损国家尊严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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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9月1日有市民因应反修例运动,发起到机场进行“交通压力测试”,后来改到东涌聚集。一名技术员涉进入东涌游泳池拆下国旗。国旗之后落在其他示威者手上,被用来抹烟灰缸及烟蒂箱,最终遭烧毁,他更另涉焚烧水马,技术员早前被裁定侮辱国旗、纵火等4罪罪成。法官今日判刑指,被告侮辱国旗的行为恶劣,眨损国家尊严,在事件中属主要角色,连同纵火等罪被判囚4年7个月,兼要赔偿880元。
被告黄卓礼(23岁,太阳能板技工)被控刑事毁坏、侮辱国旗、企图纵火及纵火共四罪。控罪指,他于2019年9月1日在东涌游泳池内,损坏闭路电视镜头、与他人以焚烧方式侮辱国旗。他另在游泳池对面的达东路企图用火损坏横额、杂物,及在美东街与达东路交界用火损毁水马。
指被告属主要角色 期间约50人围观
法官判刑时接纳被告纵火时没有详细策划,动机只为发泄不满,而事件中烧毁的水马价值不高,火种亦很快被扑熄。另外,遭损坏闭路电视只是被喷黑镜头,损毁程度轻微。
不过,法官认为被告侮辱国旗的行为恶劣,眨损国家尊严,若被告没有参与或协助,国旗或不会被拆下,继而沾污及侮辱,又认为被告在事件中属主要角色,而期间约50人围观过程,行为有鼓动他人干犯其他罪行的风险。最终考虑到整体量刑后,作以上判刑。
案件编号:DCCC 18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