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检测|东华三院群芳幼儿园上榜 师生最迟周四检测

撰文: 黄咏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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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卫生局今晚(19日)刊宪,将东华三院群芳幼儿园、十八乡乡事委员会公益社小学二年级,纳入强制检测。任何人于指明期间,曾逗留超过两小时,须在10月21日(周四)或之前接受检测。

任何曾在10月6日至10月19日期间,曾身处以下两个地点超过两小时的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全职、兼职和替假员工、学生及访客),须在10月21日或之前接受检测,使用样本瓶则须于10月23日(周六)或之前交回。

(1)黄大仙竹园南邨富园楼地下120–129 号东华三院群芳幼儿园

(2) 天水围天城路 22 号十八乡乡事委员会公益社小学就读二年级的学生及指明学校的、曾面授该等指明级别学生的老师

受检人士若在 10月17日至19日期间已进行检测,或已经完成疫苗接种,会获视为已遵从强制检测公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