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速递员认拉下口罩吸烟罚款8千元 涉阻差罪裁定罪名不成立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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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速递员脱口罩吸烟时,遭警员查问,他被指拒绝出示身份证被控阻差。速递员只承认违口罩令,案件早前经审讯后,今(18日)在东区法院裁决,裁判官认为截查被告的警长证供存在疑点,裁定被告阻差罪不成立,但违口罩令则罚款8千元。

赵康胜被控于2020年10月1日在铜锣湾怡和街,没有佩戴口罩。

被告赵康胜(21岁),被控于2020年10月1日在铜锣湾怡和街,没有佩戴口罩,并阻碍警长余东升。

案情指当发当日约傍晚6时半,被告与一名女子拉低口罩吸烟,警长经过见到发出警告,警长与另一警员上前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证及提供住址,并准备发出告票,惟被告不合作且情绪激动,两警遂把被告带到封锁线内,被告继续大吵大闹,更一度拿出手机,一名女警长警告被告涉阻差,被告继续吵闹,最终被捕。

裁判官裁决时指警长的证供有矛盾,他指被告被带到安全点后便拿出电话,惟现场片段所见,被告在步行途中已拿出电话;警长称他曾要求被告收回电话,但他接受辩方盘问时却认曾用手指扫被告的电话,并想知被告在使用甚么程式,而非叫被告收回手机;现场片段亦没有录到警长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证的部份。裁判官最终认为证供有疑点,裁定被告阻差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ESCC 63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