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澳门:灭活疫苗适合接种年龄即日起下降至年满12岁人士
撰文: 石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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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根据行政长官批示,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适用人群由年满18岁下调至年满12岁,今日(18日)生效,相关人士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可由即日起开始可为相关人士预约接种。应变协调中心同时提醒未满18岁人士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须取得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同意。
澳门目前为市民提供两款疫苗,分别是属灭活疫苗的国药疫苗及属mRNA 疫苗的复必泰疫苗,前者原本适用接种人群为满18岁人士,后者则为满12岁人士。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今日宣布,根据第152/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新型冠状病毒的灭活疫苗适用人群,由年满18岁下调至年满12岁。
应变协调中心指,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16/2008号行政法规《防疫接种制度》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批准灭活疫苗适用于年满12岁且未满60岁人士,以及健康状况良好及暴露风险较高的60岁或以上人士;而mRNA 疫苗则继续适用于年满12岁人士。
未满18岁须取得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同意
应变协调中心又表示,有关批示今日生效,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可由即日起开始可为相关人士预约接种,同时亦提醒未满18岁人士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须取得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同意。
香港暂仍只容许18岁以上人士接种灭活疫苗
香港方面,当局暂时只容许18岁或以上市民接种灭活疫苗、在香港为科兴疫苗,因有关青少年及儿童注射科兴疫苗的第三期临床报告仍未出炉,卫生防护中心的科学委员会曾建议不要再拘泥第三期报告,促请政府向科兴索取更多数据,以便让负责审批的疫苗顾问专家委员会审视,以决定应否下降接种年龄至1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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