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智鸿:不应以标时解决工时过长 望劳方重回谈判桌

撰文: 何敬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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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委员会在较早前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建议以立法方式,规定雇主与工资较低的基层雇员,订立书面雇佣合约。有关建议被劳工界批评报告不负责任,无助改善长工时问题。
劳工委员会主席梁智鸿在出席《城市论坛》时就表明,不应以标时改善工时过长的问题。

梁智鸿在《城市论坛》表示,在标准工时的问题上,要平衡雇员福利及雇主承受力。(资料图片/黄永俊摄)

梁智鸿在《城市论坛》表示,本港雇员工时长问题,不应用标准工时来改善,而是要规管最高工时,但目前劳资双方都不同意设立最高工时。梁智鸿强调委员会要平衡雇员福利及雇主承受力,并以不拖垮香港经济为原则。梁智鸿指7成劳方表示不愿意减工时、减收入,4成人就宁愿超时补水,认为有关标准工时共识应放回三方会谈,并表明希望劳方重回谈判桌。

《城市论坛》在周日讨论标准工时报告内容,出席嘉宾有标准工时委员会主席梁智鸿、劳工顾问委员会雇员代表邓家彪、香港餐饮联业协会会长黄家和和恒生管理学院管理学系系主任周巧笑。

香港餐饮联业协会会长黄家和在论坛上表明反对设立标准工时,因为不同行业有各自特色。他又表示,饮食业界聘请雇员不时都有困难,即使向雇员提出超时补偿,都未有雇员愿意加班。

至于劳顾会劳方代表邓家彪就指,希望以工时立法的方式,让员工有选择权,从而有多些时间陪伴家人。他批评雇主一直以最低工资令成本高、招聘不到员工为借口,不愿意付出。